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关于推进西宁市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西宁市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
开放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推进“健康西宁”建设,不断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最大限度提高现有体育场馆利用率,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体经字〔2013〕381号)和《关于做好全市体育工作推进健康西宁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办发〔2019〕7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整合利用现有体育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稳妥推进各类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着力提升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绿色发展样板城市、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健康保障。
二、开放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通过政府补助的方式,有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逐步推进全市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一)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体育场馆为主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稳步推进各类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依托现有各类体育场馆,立足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健全完善群众健身服务平台,为群众参加体育锻炼提供良好的健身环境。
(三)坚持分类实施,稳妥推进。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体育场馆实际情况及周边居民分布情况,因地制宜推进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对外开放,成熟一批、开放一批、有序推进。
三、开放范围
(一)政府公益性体育场馆
目前共有政府公益性场馆8个,到2019年底,全部实现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二)社会体育场馆
目前符合开放条件的社会体育场馆共有21个,2019年先行试点开放4个,成熟一批、开放一批,到2021年,全市60%符合开放条件的社会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
四、开放条件
政府公益性体育场馆要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公益职能作用,坚持全年定时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社会体育场馆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固定的场所和健身设施,无重大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社会体育场馆。
五、开放时间
政府公益性体育场馆和社会体育场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六、补助方式
(一)研究制定《西宁市社会体育场馆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在第三方实时监管的基础上,通过“Hi西宁”数字体育信息平台APP统计的健身人数消费支出总量,对社会体育场馆按月进行精准补助:周一至周五17:00前,补助门票价格的40%;周一至周五17:00后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补助门票价格的30%。补助程序为开放体育场馆申报、市体育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审批后进行拨付资金。
(二)已享受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场馆和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场馆,不再纳入资金补助范围。
(三)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待免低开放正常运行并规模稳定后,社会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所需资金根据地域分级承担的原则,由市、县(区)按5:5承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体育、市财政,各县区政府等部门协同配合,体育场馆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各类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级财政部门要把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场馆设施条件。要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实行第三方实时监管,不定期对每日、每月订单进行抽检分析,对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场馆,将取消其享受财政补助资格,并列入体育健身诚信失信“黑名单”,防止利用刷单违规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现象,确保体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考评。按照《西宁市社会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考评细则(试行)》要求,建立免费低收费开放场馆督查考评机制,市、县(区)级体育部门要定期对场馆开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开放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各类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不断强化示范效应,引领更多的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形成社会关心、群众了解、部门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稳步推进我市各类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西宁市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