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教育局、乡村振兴局:
《西宁市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实施五年以来,经过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各界好评。为做好2021年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继续将此项惠民政策惠及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对2021年接受资助的所有学生由各县区民政、乡村振兴和教育三家部门从8月起对学生家庭收入变化、一学年在校表现情况等及时进行核准,确定是否具有下一年资助资格。同时,各县区各部门要向取消资助学生家庭进行及时答复,完备资助档案。
二是根据全市高等院校录取批次时间节点,开展对2021年新考录学生资助工作,加快受助学生的审核进度,8月12日前完成县区部门初审,20日完成第一批市级联审。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有关措施及工作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社会的知晓率。认真总结和推广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方面探索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对已接受救助的学生进行典型宣传报道,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西宁市民政局 西宁市教育局 西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8日
西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