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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

2021/05/10 1.9w 阅读 214 点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和省、市教育大会相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快西宁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1.强化思政引领,落实德育为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化思政课改革,形成办好思政课、讲好思政课、学好思政课的良好氛围。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推进四爱三有教育、品德修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与法治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优良传统和育人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德育实训基地、研学基地(营地)育人功能,开展学生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将品德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首要内容, 作为班集体和学生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及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教育局、团市委)

2.坚持多措并举,提升智育水平。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抢赶教学进度,确保全体学生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培养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精确诊断学生的优势与不足,及时调整教学目标,提高教学效果。促进传统实验教学与现代科技有机融合,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完善适龄特殊儿童教育保障机制,落实帮扶制度,确保实效。开展教学质量分析评估,强化质量监测分析结果运用。开展书香校园建设,丰富读书活动载体,培养良好读书习惯。(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3.强化体育教育,增强身心健康。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化具有中国特色体教融合发展,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持续推进阳光体育1小时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深化足球、篮球等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努力将符合条件的学校全部纳入特色学校建设范围。推进冰雪等特色体育活动和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活动。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举办市级、县(区)级、校级综合性或专项运动会,联合体育部门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全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投入保障、膳食指导、宣传教育、体质监测长效机制。推进《西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

4.深化文化育人,注重美育熏陶。严格落实音乐、美术等课程要求,进一步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美育机制。开设地方艺术特色课程,组建学生艺术社团,丰富校园艺术活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才艺的平台。培养学生掌握12项艺术爱好和技能,普及主旋律歌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团市委)

5.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劳动教育。研究制定《西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注重把劳动教育纳入学校育人全过程,培养劳动精神和尊重劳动的思想品德。强化劳动教育课程建设,确保各学校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的一半。学校要制定劳动教育实施细则和学年计划,确保劳动教育落实落地落细。发挥现有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育人功能,组织开展学生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支持企业、单位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劳动教育实践平台。坚持学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园劳动、社区敬老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以及家务劳动等,培养学生掌握一定的生活劳动技能。(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二、聚焦教学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6.突出学生主体,改进教学方式。聚焦课堂,改进教学方式,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因材施教,探索实施分层教学,深入推广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探索适合学生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生高效学习。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关系,使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和促进者,提升学生课堂教学主体地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7.提升教研能力,提高教学实效。完善教学研究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发挥教研机构对学校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指导职能。强化教研员业务学习与培训,努力提升教研员专业素养。教研部门要多形式开展教研活动,创立教研活动品牌,形成教研特色。发挥名师工作室和名师网络工作室作用,提升教研能力和课堂教学水平。强化科研成果辐射,推广课题成果应用。依托学科基地建设,把学科基地打造成有教学特色、教研特色、研究特色、文化特色的学科教研阵地,辐射引领学科教学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教研工作,把教学型教研、学习型教研、研究型教研有机结合起来,让教研成为教师工作常态。(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8.搭建信息平台,增强教学融合。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教学模式,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将信息技术全面融入课堂教学和育人全过程,逐步实现三全两高一大目标任务。继续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发挥网络数字化教育资源的作用,推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建设。持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增强教师在信息环境下创新教育教学的能力。开展智慧课堂示范校建设,建立智慧课堂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课堂效率和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实现数字资源义务教育学段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三、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9.完善招生制度,确保教育公平。科学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片区,探索实施学区化办学。杜绝以考试成绩、特长生等名义选拔学生和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及择校现象,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要同步招生。落实好阳光分班政策,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严控择班”“择师现象。健全联控联保机制,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强化劝返复学学生学业质量提升。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10.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反思、考试评价等教学基本环节。严格课程设置,严禁违规补课,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范使用国家审定教材, 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预防涉及学校及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教育部门、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法治教育方面的作用,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11.健全监测体系,注重质量评价。探索建立市级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机构,完善各学段各学科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每学年对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监测评估。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逐步建立基于数据分析的课堂教学反馈和诊断机制,为科学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评价工作。加强学生学业负担监测和督导检查,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四、突出专业引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2.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师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教师管理全过程,着力构建自修参与体验提高师德教育模式。开展新时代师德大讨论、教师风采进万家等活动,养成良好师德,讲好新时代西宁教师故事。构建五位一体师德师风监督网络,搭建党风政风师德师风监督建议平台,加大师德失范问题惩处力度,实行年度师德测评和考核结果备案制,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13.强化教师准入,完善动态调整。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和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建立以公考招录教师配给中小学校、引进选聘教师配给紧缺学校、政府购买岗位配给临时短缺学校、国家特岗计划和本省公费师范生配给乡村学校为主的教师配置方式。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开展新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中期评估和考核退出机制。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力度,探索建立岗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考评机制和岗位动态调整办法。组建教育集团优师工作坊,抓实抓好乡村教师指导帮带,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造血机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乡村教师队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编办)

14.健全培训机制,促进专业发展。着力推进强师工程培训计划,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为核心,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教能力全面提高。统筹国家、省、市、县(区)、校五级培训,科学制定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计划,60%国培、省培计划向乡村教师倾斜。实施西宁良师摇篮工程,加快培养一批优秀青年教师。深入推进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建设工程,实施名师带能手、带新秀、带新人三带计划。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努力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统筹岗位设置,强化师资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标准,细化课程设置方案和课时比例结构,健全督导考核机制,规范设置学校课程。制定分学科教师周课时量标准,合理确定学校管理、教辅、工勤等岗位工作量标准,健全工作量、课时量审核备案制度,严控学校内设机构和非教学人员数量,确保教师资源优先满足教学需要。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借调、抽调教师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严禁截留挪用编制或有编不补。加强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建立全科教师能力补偿培训机制,切实提升乡村全科教师培养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编办)

16.强化政策保障,确保教师权益。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工资以及规范性津补贴等实际收入同步调整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中小学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学生数与班级数相结合的方式核算到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提高班主任津贴、教师超课时薪酬标准。落实班主任工作量按本地区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落实教师每年一次全面体检、重大疾病救助、知名专家为乡村教师下乡巡诊制度。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建立教师外出疗养制度,鼓励各县区每年遴选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外出疗养。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注重理念引领,提升校长领导力。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持续加强学校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完善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按现有中小学校长实际人数1:2比例,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及人才储备库。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选拔、任用和培养工作,探索实行校长职级制。实行阶梯式校长培训体系,提升校长科学办学治校能力。建立名校长遴选工作机制,打造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领导力强的校长队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五、优化教育布局,促进教育优质均衡

18.推进项目建设,优化教育布局。继续实施消除中小学大班额项目,进一步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实施承接东部贫困地区和藏区学生入学的教育布局调整优化工程,结合大西宁规划、湟中撤县设区、南川河流域开发等规划,优化教育布局,扩大教育资源总量,提升西宁教育服务全省能力。深入实施乡村教育振兴战略,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补齐农村教育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

19.加大教育投入,提升保障水平。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消防改造提质工程等专项工程。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装备标准化质量提升工程,按国家标准配齐配足教育装备。实施集团化办学、网络名校资源覆盖和三通两平台建设工程,建立整合智慧教室、学科教室、智能实验室、远程录播教室等信息应用载体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逐步提升教育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一体化、现代化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20.深化集团化办学,均衡城乡发展。持续推进四互四共集团运行模式,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学校布局、学校管理、督导评估等机制。实施同步课堂、同步教研、同步管理的三同步远程录播系统使用推进计划,推动城乡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育集团团队式管理帮扶,落实乡村教师成长、乡村家庭教育援助及城乡儿童互助相伴快乐成长等三项计划。加强乡村学生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援助,为乡村学生长见识、强能力、促成长创建平台和机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六、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督导

21.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督导评估。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每年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全覆盖组建中小学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在办学治校中的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全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将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过程性督导检查和专项督导评估,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22.健全保障机制,完善育人格局。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完善举措,解决制约影响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编制规划、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和乡村薄弱学校建设。加大义务教育内涵建设投入,不断缩小区域、城乡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格局,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强化媒体宣传,科学导向,典型引领,为深化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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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