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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11/13 1.3w 阅读 206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  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 号)《青海省教育厅转发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社区教育和老年开放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高〔2019〕65  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认真落实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部署要求,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宗旨,以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制度为着力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整合各类教育资源,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加快建设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推动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 2023  年,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社区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社区教育内容形式丰富多元,教育资源融通共享,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居民参与率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具有西宁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通过整合资源,构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市级)-社区教育中心(县、区)-社区学校(乡镇、街道)-社区教学站(村、社区)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具有西宁特色、社区特点、开放共享、便民惠民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

(1)依托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建立西宁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指导全市社区(老年)教育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社区教育办学机构指导性要求,组织开展全市性社区教育活动;负责全市社区教育管理考核和网络建设,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实施相关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有关理论研究等工作。

(2)县(区)依托广播电视学校、文化中心、职业院校等成立社区教育中心(老年教育中心),名称一般为:西宁市(县区名称)社区(老年)教育中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老年)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区域性社区(老年)教育活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教育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

社区学校、社区教学站进行教学示范、业务指导和项目评估;组织或者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社区教育志愿者、讲师团开展工作;组织编制或者购配社区教育教材、音像等资料及相关课程开发;负责整理本级社区教育档案资料;完成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3)乡镇(街道)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建立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名称一般为:XX(县区名称)XX(乡镇或街道名称)社区(老年)学校。负责所辖社区(老年)教学站的教学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区域性的社区(老年)教育活动;组织建立专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工作;负责整理本级社区教育档案资料;完成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4)村(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建立社区教学站

(老年教学站),名称一般为:XX(村或社区)社区(老年)教学站,根据居民需求,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办好居民“家门口学校”。

2.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与学习共同体建设。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以及社会团体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断增强各类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

(二)整合开发社区教育资源

3.开放共享学校资源。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积极筹办和参与社区教育,符合条件的非寄宿制公办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鼓励社区和学校共同培育社区教育活动品牌。充分发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科普学校等在农村社区教育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依托在职党员教师进社区“双进双联四服务”活动,推动普通中小学有序向社区居民提供适宜的教育服务。

4.综合利用社区资源。推动社区教育机构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社区文化中心等机构的资源共享,拓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的社区教育功能,推动社区教育机构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设施统筹、信息共享、服务联动。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发掘教育内涵,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实现一个场所、多种功能,促进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效益最大化。

5.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教育功能,不断提高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的开放共享水平。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社区教育。引导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社区教育。鼓励社区加强对辖区内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

(三)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和形式

6.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生活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积极开展面向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组织和服务居民的能力。

7.创新社区教育形式。各级社区教育机构要创新教育载体和学习形式,推动社区教育学习品牌培育。在组织课堂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才艺展示、成果展览、参观游学、读书沙龙等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探索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探索通过开设学习超市、提供学习地图等形式方便社区居民灵活自主学习,建设方便快捷的居民学习服务圈。

8.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系统、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社区居民不断加深理解认同,成为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积极开展各类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宣传以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形成宣传社会正能量和弘扬核心价值理念的浓厚社会氛围。

9.开展传统文化进社区活动。注重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相结合,通过“我们的节日”“文化进社区”“邻里节”等社区品牌活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融入居民生活各方面。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

形成新的节日习俗。推动休闲生活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开展传统文化进社区成果展、传统文化艺术汇演和经典诵读等活动,培育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传统休闲文化。加大对国家重要礼仪的普及教育与宣传力度,彰显中华传统礼仪文化的时代价值,宣传各类公共场所和网络公共空间的礼仪、礼节和礼貌规范,弘扬孝敬文化、慈善文化、诚信文化、节俭养德文化、邻里和谐文化等,推动形成良好的言行举止和礼让宽容的社会风尚。

10.推进社区教育信息化。结合实施“互联网+城市”“互联网

+科普”计划,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结合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学习强国”“西宁智慧党建”“电子职工书屋”等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支持居民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习模式。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向社区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及服务,推进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

(四)提高服务重点人群的能力

11.推动社区老年教育发展。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任务,改善基层社区老年人的学习环境,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针对老年人学习需求,组织开发老年人感兴趣的学习课程,引导老年人开展读书、讲座、研讨、参观、展演、游学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活动。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引导和支持老年人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建立学习团队,加强对老年学习团队的培育、支持、管理和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老年人学习场所,逐年提高老年教育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12.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教育机构要紧密联系中小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社会组织等,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各类教育、科普资源,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中的纽带作用,推进社区“未成年人成长驿站”建设,发挥驿站服务功能,满足未成年人在社区开展道德实践、文体活动、兴趣拓展等需要。引导和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院校在校学生到社区教育机构参加志愿活动,充实社区教育机构师资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青少年校外教育和社区教育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开设“四点半课堂”和家长课堂,开展有利于社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实践体验活动,填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时间衔接真空,积极推动社区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13.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主动适应居民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社会、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养老照料、就业再就业、创新创业、职业技能提升等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学生家长开展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面向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及农民工,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思想道德、民主法治、文明礼仪、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社区学习与交流活动,增强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加快其融入城镇社区生活的进程。重视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的培训,积极为社区各类残疾人提供学习服务。重视农村居民的教育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要向周边农村居民开放,依托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广播电视学校和农

村社区教育教学站,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现代生活教育培训,有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资源共享,提升农村社区教育服务供给水平。

14.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社区教育机构要配备从事社区教育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教师和志愿者,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引导和支持社区充分调动辖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内“有学者、有才者、有力者、有闲者”的积极性,发挥辖区内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充实社区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加大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理论素养、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服务社区教育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各县(区)要把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县(区)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县(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区)长任主任,教育、民政、财政、文旅、人社、科技、体育、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指导本区域的社区教育工作。

(二)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教育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纳入

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积极完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牵头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确保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目标落实到位;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教育工作作为街道管理创新、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逐步加大对社区教育的经费支持力度;人社部门要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作用;文化部门要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社区教育提供必要支撑,积极推动全民阅读活动;科技部门要将《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及科普能力建设与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体育部门要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在社区的实施。

(三)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有条件的县(区)应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 2 元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拓宽社区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推动社区教育服务社会化,引导和支持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教育。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设立社区教育基金等方式支持社区教育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助社区教育或举办社区教育机构,并依法享受有关政策优惠。

(四)完善督查评价机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督导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科学制订社区教育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统计制度,加强对社区教育发展状况基本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对社区教育发展的评价与反馈机制,开展社区居民对社区教育满意度的测评。

(五)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社区教育重要意义和发展成绩的宣传。坚持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深入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不断提高社区教育的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教育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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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