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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宁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5/31 1.1w 阅读 457 点赞

中共西宁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教育工委,局属单位、民办学校各党组织:

现将《西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刘延静   联系电话:4393034

邮  箱:xnswjygwbgs@163.com

附件:西宁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西宁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西宁市教育系统

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年版)》要求,对标提质、整改优化,拓宽创新、巩固提高,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主题教育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切实做好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心关爱,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引导未成年人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贡献教育力量。

二、重点工作内容和任务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领导组织机构,坚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进会、联席会,研究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观摩点,及时提炼总结、宣传推广经验做法、亮点特色,以点带面,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二)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体系的研究,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把24字核心价值观科学内涵内化为未成年人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坚持运用升旗仪式、成人仪式、入队入团仪式等传播主流价值观,依托青少年课外活动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礼仪教育、诚信教育等实践活动。定期开展校园宣传阵地、宣传内容专项巡查,及时更新内容,严格标准,规范设置,加强监督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中小学生要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三)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 “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聚焦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工作主线,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精心组织开展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利用“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多种形式的“童心向党主题歌咏”、“向国旗敬礼”、“强国复兴有我”和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四史教育,传递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革命精神,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鲜明价值导向。大力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传递工匠精神、劳模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引导青少年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树立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新时代的青少年国家观念和爱国情感,培养“四个自信”坚定的青少年。

2. “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事迹优先和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认真选树一批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得到学校师生和社会的普遍认可,且事迹较为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的新时代好少年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采用展板宣传、事迹分享、故事汇等形式,大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好少年、争当好少年的热潮,持续扩大“新时代好少年”的辐射力和影响率,引导广大青少年争当伟大理想的追梦人,争做伟大事业的生力军。

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课程教材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功能,通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途径,不断丰富拓展校园文化内涵。在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纪念日期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优秀童谣创作评选及推广传唱工作,深化传统文化与风俗习惯等教育。大力推进戏曲、书法、国画、中华武术进校园等文化活动,视疫情形势,适时邀请传统文化名家和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传统文化授课和培训,持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普及与传播,让未成年人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与滋养。

4.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把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作为创建文明校园、建设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在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未成年人力所能及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批次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亲情关爱、保护环境、生态文明、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就近就便到纪念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机构开展知识讲解、秩序引导和敬老助老等活动。

5. “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爱劳动从我做起”劳动实践、“我是劳动小能手”评选等活动,将“劳动光荣”的观念融入教学、生活各方面,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校内卫生清洁、校外环境美化等集体劳动和家庭劳动,树立热爱劳动的思想,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培养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各地各校要切实将劳动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组织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预案,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6. “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各中小学要公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不断优化心理辅导室建设,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辅导;要与班主任工作、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融入家长会、家庭教育辅导培训等载体中,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育儿观念。

(四)深化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

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理想”主题教育月活动,举办“师德故事我来讲”,选树身边典型开展师德教育宣讲,召开西宁市教育系统师德先进事迹报告会,遴选国家、省、市师德先进个人讲述师德故事,强化引领感召。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校本培训必修课,实行局属单位师德师风公示挂牌制度,建立师德师风问题定期预警通报制度,压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在各项考核、评优评先方面采取一票否决制。

(五)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按照文明校园“六个好”标准,继续评选各级文明校园。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评分细则开展创建提升工作,着力营造校园文明氛围,提升文明校园创建总体质量和水平。视疫情形势,召开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会,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文明校园创建典型,按照“一校一品”要求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文明校园常态化考核管理,定期对已评为文明校园的学校进行复检,对已确定的推荐创建全国、省级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的加强督导管理,创优提质,为争创新一届全国、省级文明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六)强化未成年人实践活动阵地建设

1. 积极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已建成的各类少年宫项目,着力在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活动载体、经费投入方面下功夫,持续做好年度中央、省公益资金的落实,规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场地、器材的配备。探索推进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乡村学校少年宫成员单位要深入挖掘青海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打造特色亮点课程,积极配合举办乡村学校少年宫展演活动,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必要的阵地和平台。

2. 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活动基地育人作用。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中心、德育实训基地、社区未成年人成长驿站、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作用,主动对接社区未成年人成长驿站,开展丰富多彩社会实践活动,协助完善活动台账,实现校内阵地、校外基地联动共享。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序组织学生赴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场所,开展思想教育、心理健康、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为广大未成年人开辟益德益智、愉悦身心的第二课堂。

(七)增强家校共育合力

1. 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家庭教育辅导中心、社区家长学校以及社区未成年人成长驿站建设,组建社区家长学校公益讲座志愿服务队伍,邀请家庭教育专家深入社区巡回授课,举办“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家庭教育巡回宣讲”等活动,持续开展西宁市家庭教育讲师团系列讲座,帮助家长学习领会《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试行)》要求,指导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促使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2. 优化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完善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家校合作重点工作,建立家长接待日或开放日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确定学期家长接待日或开放日的具体时间。校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举办联席会议,及时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保障家长对学校办学及管理的监督和评价权利,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任课教师定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学习、思想、行为等情况,及时向家长宣传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引导家长充分理解“双减”“五项管理”“课后服务”等政策措施,主动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八)净化提升有益未成年人成长文化环境

1. 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西宁市教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责任制清单、职责规定,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全面梳理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红袖标护校”行动,做好春暖校园关爱,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范“三股势力”渗透影响校园。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文广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文化环境、交通秩序、饮食卫生、流动摊贩、非法青少年出版物等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做好“净网”“护苗”“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净化育人社会文化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 提升未成年人成长文化环境。加大对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做好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和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保护工作,大力推广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文化产品,杜绝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信息和出版物进入校园,继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定期向广大青少年推荐一批优秀阅读书目,用积极健康的文化产品教化未成年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宣传教育,配合职能部门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打击图书、音像市场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远离不良网络诱惑。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发挥好榜样作用,帮助孩子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3. 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地实施,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帮助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安全管理和工作保障,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校园、校车安全保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督导力度,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九)开展关爱行动和各类公益活动

结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对困难家庭儿童等未成年人特殊群体调查摸底,确定关爱对象、更新档案和跟踪追访工作,开展精准帮扶工作。认真执行各级各类助学政策,完善助学行动,坚持结对帮扶、监护人培训、随访、亲情交流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和呵护。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是我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推进之年,各县区、学校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保持领导机制和机构人员稳定,做到知责、担责、尽职,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工作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实效上,确保创建工作任务件件落实、项项达标。

(二)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利用开辟的专栏、专题,及时宣传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进展新情况新成效。要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校刊等多种载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电台及网络等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宣传本地本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动态及成效。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志愿者队伍等学生社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在教育系统掀起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热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21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版)》和本工作方案内及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专人,采取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议、例会查看、定期通报、督查考核等多种方法,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效、有序地进行。要将创建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局机关各科室、各学校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教育系统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单位,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追责。

(四)提高台账质量。各地各校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整合一切有用资源,动员和凝聚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等力量,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稳步提升。注重总结归档,在活动开展、经验总结、档案资料整理、实景图片留存等测评重点环节上下足功夫,紧盯《西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标《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资料上报要求》,分别于7月中旬、10月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按报送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附件

西宁市教育系统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玉峰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薛卫星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  洁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子玥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县区教育局党组(委)书记、局长

各县区教育局党组(委)成员、副局长

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秘书科(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日常工作的协调保障、督查考核等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