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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校外培训治理能力 维护师生家长合法权益

2023/11/07 1.4w 阅读 79 点赞

2023年,市教育局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文旅、科技、体育、市监、公安等成员单位,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深化治理,积极担当省会城市工作责任,紧盯短板弱项,聚焦重点难点,通过强化沟通指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执行落实,从提升工作效率、推动智能监管、消除培训乱象、严查违规培训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减轻人民群众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更加健康、清朗、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环境。

(一)强统筹明确责任,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具体要求、时间节点、关键要点,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具体要求,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县区坚持各项工作同步推进,不落一个机构、不留一个隐患,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建立市、区两级各相关部门工作群,明确工作职责,及时传达相关通知要求,宣传相关政策要点,分享各地各部门工作的好的方式方法,做到信息共享及时、工作部署及时、疑点沟通及时。指导、督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认真自查自纠,限期整改落实,县区工作人员及时跟进检查审核,市级工作人员跟踪督促,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无证无照“黑机构”违规学科培训的防范整治,文旅、科技、体育等主管部门重点抓好非学科类机构超范围违规学科培训的防范整治,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做到各类机构治理全覆盖。

(二)分类别针对施策,推动智能监管。印发《西宁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按照“已通过资质重审取得审核意见书的所有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全部进入平台、全部完成全流程监管、全部完成课程上架、全部实现平台在线售课订单交易’的“四个全部”的要求,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互联网+监管”。同时,对已通过资质重审取得审核意见书但未进入平台的“隐形机构”、已进入平台但未完成全流程操作的“僵尸机构”、已完成全流程但未课程上架的“空挂机构”、已完成课程上架但未实际通过平台售课“体外循环”的“账外机构”的“四类机构”,均按照不按法规政策要求执行,违规进行培训处理,及时予以督促、纠正,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多举措整顿市场,消除培训乱象。开展冒牌消防培训机构排查,联系当地消防救援部门,核查是否具备培训条件,是否借培训名义推销售卖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教育部门审批的消防培训机构的监管整治。做好校外培训数据稽核工作,组织各县区、各部门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操作培训,掌握稽核要点设平台操作方法,从审批准入、资质核查、信息完善、类别规范、风险预警处理等方面梳理数据稽核要点,一个机构一个机构查、一项数据一项数据核,彻底消除问题隐患。组织违规竞赛排查整治活动,向培训机构讲明政策要求,加强自律,严禁组织、开展违规竞赛并收取费用,自觉杜绝违规行为,将是否开展违规竞赛活动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巡查检查重点内容,严密防范此类问题发生,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发布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平安消费”提示,提醒家长务必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手机APP报名缴费、认真签订规范培训服务合同、坚决远离“教育贷”等违法违规收费陷阱等作出法规政策宣传和防骗提醒,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平安参培”“平安消费”。

(四)出重拳督查整治,严查违规培训。积极会同市监、公安、城管、卫健、民政等部门,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形势、梳理问题、明确措施、细化分工,采取区级督查常态化、市、区两级联合督查经常化的方式,对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黑机构”、非学科类机构超范围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及滥发传单广告等行为开展重点整治。针对违规培训方式更加多样、行为更加隐蔽、查处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明察暗访线索摸排——果断出击迅疾行动——对症下药分类处置的原则,运用各种措施手段,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切实遏制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我市现有达到主管部门设置标准要求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完成证照办理,并全部纳入综合平台管理,完成全流程监管。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16家审批通过并公示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已有204家机构完成了账户核验和支付开通,已有178家机构实现了课程上架和订单销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真正进入规范运营轨道。紧盯寒暑假、“五一”、“十一”等关键节点,扎实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部门联合督查整治,收缴“小传单”及卡片45041份,劝退参培学生739人,责令退费1327人398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一是持续督促各主管部门,“一对一、手把手”指导和督促已进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机构,完成信息录入、账户核验、支付开通、课程上架、在线售课等工作,真正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步入合法经营正轨。二是进一步发挥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压实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强化协调沟通,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严查违法违规培训,提升校外培训治理能力,巩固“双减”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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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