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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旅游商品发展的实...

2008/02/22 4.6k 阅读 117 点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实现建设高原旅游名省和市委、市政府把旅游业培育成为第三产业的主导产业,改变当前西宁旅游商品发展滞后的现状,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旅游商品的发展上一个新台阶。结合西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商品发展的意见》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精品为龙头,突出地方特色,提升旅游商品形象,着力开发一批具有艺术性、实用性、便携性的高原特色旅游商品。合理规划布局,加快旅游商品市场建设,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秩序,逐步把旅游商品培育成为旅游业中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各区县分别建立一条(个)各具特色的旅游商品购物街(购物场所),推出国内知名旅游商品5个以上。全市旅游购物占到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25%以上,到2015年,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35%以上。

  三、发展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加强政府引导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市场化运作,采取股份合作、项目技术人才引进等形式,建立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旅游商品体系。

  特色原则。充分利用地方人文、自然资源,根据市场需求,研发、生产地方及民族特色突出的旅游商品。

  规范原则。旅游商品的开发应注重标准化、规范化和人性化,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标准,抓好旅游商品设计、生产和包装。

  全面发展的原则。注重产品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既要研发面向社会大众和普通游客的商品,突出实用性、馈赠性,又要研发面向高端游客的高档商品,突出收藏性、艺术性。

  规范发展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规范有序的旅游商品市场,切实加强对旅游商品的质量与市场监督管理。

 四、发展内容

  高原绿色食品系列:以开发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为重点,重点推出牦牛肉干、鹿角菜、蜂产品、陈醋、沙棘产品、青稞酒等绿色生态食品。积极培育民族特色小吃。

  中藏药保健品系列:针对市场需求,加大中藏药保健品开发力度,重点推出冬虫夏草、大黄、红景天、鹿产品等中藏药保健品。

  民族工艺美术品系列:依托西宁地区民族、宗教和文化,开发质量上乘、形式新颖的民族工艺美术品。重点推出藏饰品、堆绣、农民画、唐卡、河湟奇石、玛尼石、各种金银器和藏、回、土、撒拉族等少数民族刺绣、服饰品。

  昆仑玉工艺品系列:充分发挥昆仑玉资源丰富、国内外影响较大的优势,加大研发力度,重点推出适合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工艺品。

  旅游出版物系列:编辑出版《西宁旅游购物指南》和自助游手册、旅游地图等介绍旅游信息的出版物。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旅游商品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财政、经委、科技、招商、商务、文化、质监、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旅游商品快速、稳定发展。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旅游商品发展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用于旅游商品研发、奖励和宣传促销,重点对特色突出、市场前景好的旅游商品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奖励旅游商品销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

  (三)加大金融机构对发展旅游商品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要把旅游商品开发作为信贷支持之一,每年适时安排一定的信贷资金,重点支持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重点旅游商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对于旅游商品企业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适当放宽抵押担保条件,简化审批手续;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积极为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四)落实旅游商品发展优惠政策。对研发、生产旅游商品企业和经营企业,自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用在税前一次性扣除。研制费用比上年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引进国际领先的高新技术和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五)突出重点,总体推进。在全面推进全市旅游商品发展的同时,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项目。市政府每年重点扶持10户旅游商品企业及1所设计单位,使这些企业逐步向管理科学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产品名牌化的目标发展,推动旅游产品的升级换代。

  各区县根据本地特有资源,扶持一批重点旅游商品定点生产、流通企业和科研单位,被列入扶持的重点企业和单位将纳入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旅游商品企业和单位,在企业技改、扩能及新产品研发等方面,优先安排科技三项经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

  (六)加快旅游商品市场建设。在市区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商品购物街和特色饮食街;各景区(点)要增设旅游购物场所;各区县要重点引进旅游商品生产加工企业,培育集参观、销售为一体的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场所。同时,要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驻购物场所。

  (七)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大力推广注册和专利申报制度,组织推荐有条件的企业使用"夏都"品牌,努力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提高我市旅游商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八)加大旅游商品的展示促销。每年组织一次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的旅游商品展销会,集中展示西宁地区优秀旅游商品及名牌精品,扩大声誉,促进销售。经贸、旅游、商务等部门要利用参加全国性各类交易会的机会,组织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参展,扩大影响,增加知名度。

  (九)建立旅游商品的评审制度。成立专家、高级工艺师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优秀旅游商品评审委员会,设立奖励基金,每年严格按程序评审公布一次并予以奖励。

  (十)拓宽旅游商品销售渠道。对馈赠礼品、会议用品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供货渠道,尽量采用地方商品。对优秀旅游商品,在各景区(点)、旅游购物场所、游客接待服务中心、星级宾馆等挂牌推荐。民航、铁路、公路等各部门利用自身优势,把我市的旅游商品推向国内外市场。

  (十一)加大旅游商品宣传。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增设宣传西宁旅游的专题栏目,加大旅游商品的宣传力度,向全国广泛宣传西宁的名优特色食品和名牌旅游商品。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也要进一步加大自身宣传推介,把旅游商品推介营销到民航、铁路等"窗口"单位。

  (十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强昆仑玉、唐卡等贵重旅游商品的质量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规范管理,严查假冒伪劣旅游商品。

  (十三)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旅游商品研发队伍。针对目前旅游商品的研发和生产人才缺乏、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在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旅游商品设计、制作等专业,培养和建立一支精干的技术开发队伍,为我市旅游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十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建立旅游商品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使之成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成立旅游商品专业协会,完善旅游中介组织机构,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促销会、博览会等,不断扩大旅游商品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提供研究开发、信息咨询、营销策略、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十五)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旅游业的法制建设步伐,增强旅游商品生产经营的法制观念,制定《西宁市旅游商品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使我市旅游商品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