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三聚三基”重大要求,不断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夯实了基础。
聚焦多元精准救助新模式,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新体系”全面建立。创新实施“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出台了《西宁市社会救助容错免责办法》等制度措施,梳理制定65条救助惠民政策和4大类38项救助服务试点项目清单,建立了“一个方案、一个平台、一支队伍、一个载体、一张网络”五个一工作模式。调整优化农村低保“单人户”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困难群众动态监测,持续推进贫困家庭大学生全程双资助工作,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了分散救助向综合救助,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的转变,年发放各类救助资金5亿元,打造了具有西宁特色社会救助模式。
聚焦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新业态”得到发展。以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为重点,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131万元,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设立家庭照护床位1950张,有效解决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难题。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为抓手,持续推进20个爱老幸福食堂和50个农村老年之家建设,形成功能齐全、辐射联动的“15分钟”为老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幸福食堂长效运营机制,实现了助餐配餐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推动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强化数字赋能,通过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及高龄津贴审核等,有效提升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累计为6.3万名困难及高龄老人购买服务5752万元。
聚焦强化社会治理效能,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新路径”不断拓展。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出台《西宁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措施》,成立社会组织专项组,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深入推进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引导各社会组织发挥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积极投身社区服务、公益慈善、救援救助、疫情防控等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基层减负增效,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规范社区工作事项准入管理,清理整顿微信、手机APP等工作群,让社区干部轻装上阵,“社区减负增效激发干部活力”被新华网等媒体报道。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三优三强三过硬”工作目标。建立村“两委”成员“基本报酬+4项补贴”、社区4岗17级报酬体系,全面落实运转经费。
聚焦纾解群众需求,精细精准化民生服务“新格局”扎实构建。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优化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离婚冷静期制度,高标准完成了婚姻登记“市内通办”改革工作任务,取消35个乡镇婚姻登记职能,实现婚姻信息数据共享和联网查询及婚姻登记场所“四室两厅”的标准化。围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673人/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早发现、早救助。围绕殡葬服务改革,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和殡葬业价格秩序、公墓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投资1.7亿元实施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项目,约建3.3万个墓穴,缓解群众丧葬难、丧葬贵的问题,填补了我市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的空白。
聚焦激发慈社事业活力,慈善社工发展“新局面”逐步形成。加大培育和发展慈善类社会组织,累计投资1787万元,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3个,培育专业社会工作组织38家。建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55个,配备专兼职社会工作人员216名,为辖区群众提供老年人关爱、儿童守护、扶贫济困等服务1200余次。紧扣慈善扶贫济困、服务民生,设立爱心慈善超市458个,以东西部协作契机,争取扶贫资金500万元和价值1000万元衣物用于扶贫解困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强公益慈善组织工作队伍和素质能力建设,6700余名社会工作人员投身公益事业,鼓励社会工作人员获取专业技术资格,目前全市共609人取得了资格证书。探索创新了“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服务,志愿者协助社工服务”的模式,全市共注册各类志愿者服务队共2486个,实名注册志愿者共33.4万人,开展志愿服务项目130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