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区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照顾加分名单公示
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应急消防人员子女参照军警子女考生加分标准执行;
2.户籍在青的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一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子女考生;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4.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少数民族考生;
6.西宁户籍且在宁实地就读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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