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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教育局等关于印发《西宁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7/05 1.4w 阅读 82 点赞

各县区委编办,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师〔2021〕38号),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西宁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教育局           中共西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                


西宁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资源科学配置,促进县(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根据《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青教师〔2021〕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县(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岗位、师资统筹管理,建立事权人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机制,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支持。理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对教师队伍管理的职责权限,建立编制部门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岗位总量,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学校具体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县(区)域内教师聘用、管理、流动、退出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县(区)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全面建立“市调县区、两年一调;县区调学校、一年一调”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由市级编制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新建学校和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按不低于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3%,每2年开展一次跨地区、跨层级的动态调整。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结合教育教学规模和教师队伍结构等情况,提出各校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每年8月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并做好信息统计及后续管理工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专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得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不得长期借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规范学前教育和职业学校用编,不得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严禁因人设编,因人调编。

(二)深化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青海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结合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动态调整情况,分学段设置市本级及县(区)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县(区)方案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岗位总量内,按照各校师资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教育教学任务等因素,统筹分配、动态调整各学校岗位职数,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校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职称评聘、岗位晋级激励导向作用,不断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三)深化中小学校长教师聘用制度改革。各地要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由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校长任职条件进行考察任免,建强配齐校长队伍。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全面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制度,市、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教师竞聘上岗办法,竞聘上岗办法须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精神,严格聘用程序、严肃聘用纪律。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对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统筹调剂,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四)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各县(区)在中小学教职工空编内,要统筹国家优师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特岗计划、省内公费师范生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教师补充渠道,优先保障国家优师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省内公费师范生接收编制,将国家特岗计划作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主要渠道。针对推进国家统编教材、高考综合改革、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通过招聘、交流、培训、转岗等多种方式,调整优化教师结构,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五)完善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校长教师城乡间交流轮岗,逐步实现城乡学校专任教师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岗位结构和骨干教师比例大体相当。积极探索通过区域内集团化办学、学区内交流走教等方式,形成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支持集团内、学区内教师跨校走教兼课、交流轮岗,不断缓解阶段性、结构性缺员,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备案;中小学校长等管理干部轮岗交流、调整任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

(六)强化中小学教师考核管理。市、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及聘任期岗位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表现、承担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业绩贡献为评价内容,健全家长、学生、教师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全面加强教师聘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职称晋升、岗位晋级、评优选先和续聘合同签订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低聘或转聘岗位,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以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七)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对注册不合格或无故逾期不注册的教师,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查实的师德师风问题及其责任人,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据《<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9年修订)>实施细则》(青教师〔2019〕4号)及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8〕604号)及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完善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教师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相关方案、办法须经教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聘任及考核工作要充分保障教师参与权和监督权,教师考核、聘任结果须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和教师维权服务机制,畅通教师维权渠道。对存在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要依法依规落实中小学教师工作福利待遇保障政策,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社会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青办字〔2020〕138 号),切实减少教师从事与教学无关的超负荷工作量,精简优化各类检查评比达标活动,营造潜心育人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动态核定编制(2023年1月)。市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市辖县(区)及市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定,原则上每2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县(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总量内将编制数分解到校。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在核定总量内进行校际间编制动态调整。

(二)确定岗位总量(2023年3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核定编制总量,分学段分类别核定中小学岗位总量,对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可按照最高学段岗位比例核定岗位总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岗位总量内统筹管理使用,指导各校健全完善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相关制度办法,畅通教师专业发展通道。

(三)健全配套制度(2023年5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竞聘上岗办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和聘任考核办法。各校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及聘任考核办法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推进改革实施(2023年9月)。各地各校按照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偏整改,形成区域内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由政府牵头,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相关责任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研判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改革实施动员,对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要进行专题政策解读,确保中小学教师全员知晓、全员参与,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和氛围。 

(三)有序稳步推进。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分阶段分类别稳步推进教师竞聘上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加强改革推进过程的督查与指导,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畅通教职工意见反馈渠道,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各项措施平稳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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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