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发挥,聚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重点工作,针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开展督导评价工作,进一步激发各方潜力,强化结果应用,着力完善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教育督导工作格局,推动教育督导提质增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夯实自查自评,明确督评重点。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市(州)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估工作要求,制发《西宁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对市(州)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评价指标体系7个方面评价重点和30项观测点制定自查自评工作方案,按职能分解至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明确自查自评要求,突出强化政府责任、强化质量优先、强化均衡发展,督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高质量完成自查自评,确保工作实效。
开展实地调研,强化督评职责。组建市级督评组,分阶段、有针对性开展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评、“双创”工作督导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督促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全面履行教育职责,拓展教育督导格局。截至目前,完成城西区、城中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工作专项督导调研,共深入辖区27所中小学校进行实地督查和指导。会同省教育厅对湟源县、湟中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进行过程性督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实地督导评价城东区、城北区、大通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共深入56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有效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助力当前教育改革稳步推进。
创新督评方式,量化重点指标。充分发挥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会同发改、财政、公安等职能部门组建市级督评组开展多形式督评。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相结合。对城西区、城中区重点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对湟源县、湟中区重点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为重点,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对城东区、城北区、大通县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为重点,开展综合督导评价。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督导,督导组通过走访师生、社区和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暗访,广泛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各县区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中建立制度、出台措施及工作成效,2023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新政策新部署新要求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对各县区政府统筹推进本区域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实现情况实行定量评价。发展性与结果性相结合。充分考虑各地发展水平差异,着重评价各县区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质效,对2022年相较2021年变化进行量化指标评价,但不作为各县域间比较评价。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整改落实。根据各县区自评情况和督评组实地督导情况形成最终评价意见,针对存在问题,“一对一”向受检县区政府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受检县区依据评价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按期完成并报送整改报告。建立问题“回头看”整改机制,实现闭环管理,推动国家、省、市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督评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将通过开展自查自评和市级实地督评工作,进一步健全市直各责任单位和县区政府、各级各类学校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政策、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条件保障等职责,以评促建助提升、以督促改谋发展,为促进西宁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督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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