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在此通知印发后10日内,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内容应包括: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部门主要职责、需要提交的材料、部门分管领导人、处室名称及负责人、经办人、审批时限、审批流程、承担的责任等。各部门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含涉密内容。市编办负责指导和组织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
二、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对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切实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三、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收集并研究清单公开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梳理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或下放后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
附件: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模板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5日
(联系人:祁昌燕 雍清月;联系电话:823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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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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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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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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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S**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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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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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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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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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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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及标准 |
指材料费和工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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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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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期限:
2、承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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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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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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