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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安全生产...

2015/12/31 5.6k 阅读 152 点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1229

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517号)和《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宁发〔201510号),设立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审批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和管理职责下放至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三)划出的职责

1、将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将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使用许可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职责。

2.加强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3.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行为。

  (六)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八)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一)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宣传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牌子)

  负责机关公文、会务、机要、财务、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人事管理和信访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处

  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核查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

  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核查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工作;指导监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核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五)应急管理处(挂科技规划统计处牌子)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应急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人员编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