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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推进运输...

2019/06/06 1.9w 阅读 399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西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精神和《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33号)要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坚持“立足市情、服务全局,谋求发展、量力而行”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铁路运能服务提升、公路货运治理、城市绿色配送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地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服务。

  到2020年,铁路运输网络不断完善,货运组织水平明显提高,综合运输结构逐步优化,全市铁路年度货运量完成省上下达的增量目标。全市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VI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超过50%;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备覆盖率达100%,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

  二、主要任务

  (一)铁路运能提升工程

  1.做好铁路运能提升协调服务。围绕提升主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按照《青海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全力配合做好西宁至玉树至昌都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部分既有铁路线路、铁路干线主要编组站设备设施扩能改造和西宁货场周边专用通道建设,逐步提高货物运输能力;做好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依托新建货运干线铁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开通配套铁路专用线的协调服务工作,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到2020年,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积极协调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方案各项任务均需相关县区政府、各相关工业(物流)园区管委会按职责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二)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2.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联勤联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高效的长效治超工作机制。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水泥、矿山、砂石料场、物流园区等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依托市域内超限检测站,采取源头治理和流动检查方式,加大对大宗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公路治超网络,做好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动态汽车衡计量管理、超限车辆劝返和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配合工作。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加强科技治超,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实现跨区城、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进一步加强信用治超工作,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落实)

  3.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的专项整治。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通过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提高完善提前报废车辆财政补贴标准、限制不合规车辆上路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按照标准引导、疏堵结合、更新替代、循序渐进的原则,强化执法监管,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开展中置轴汽车、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落实)

  4.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着力减轻经营者负担,改善从业环境,优化市场秩序,提升治理水平,实现全市道路货运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积极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健全完善无车承运人法规制度,推动货运物流平台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培育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支持引导货运大车队、甩挂运输、企业联盟、品牌连锁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降低运输成本,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按职责落实)

  (三)多式联运推广工程

  5.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推进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加快西宁双寨物流基地的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发展公铁联运、现代仓储、城市配送、商贸物流、电商基地、分拣配送、大数据物流信息与现代物流增值服务等多元化业态核心业务,优化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接驳接续。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提高集装箱流转交换能力,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逐步实施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试点工程,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多式联运示范点创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物流园区和全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动运输组织模式创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按职责落实)

  (四)城市绿色配送工程

  6.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依托朝阳物流园区、西宁双寨物流城等枢纽,规划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完善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并积极争取纳入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超市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绿色物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资金争取力度。(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落实)

  7.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在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建立新能源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配送市场的推广应用;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鼓励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落实)

  8.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规划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充分发挥区域铁路既有站场资源优势,创新运营组织模式,组织开展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接驳配送试点,打造“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提高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中公铁联运的比例。(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落实)

  (五)信息资源整合工程

  9.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与省级运输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接,完善信息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对物流活动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交换、全程跟踪和实时询功能,确保部门之间、运输方式之间信息交换共享顺畅。促进铁路和第三方物流等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服务管理局按职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和“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的重要举措,按照省政府“一市一策、一企一策”要求,紧密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特点,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市交通、发改、工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完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落实财政和用地支持政策,争取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鼓励和保障重点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建设铁路专用线,铁路专用线项目涉及的用地指标、用地预审等工作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适当予以倾斜,为大宗生产生活货物运输方式调整创造有利环境,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对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依照相关政策及时给予经济补偿。

  (三)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市交通、发改、工信部门牵头对各单位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加强对辖区铁路、工业(物流)园区、工矿等重点企业的督导考评,并将督导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并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席协调机制,重大情况要及时报请市政府研究。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实时掌握行业动态,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政策和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