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现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青政办明电〔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现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青政办明电〔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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