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函〔2019〕5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规范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确保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推进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政务新媒体,作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需求导向,及时服务群众。要创新理念、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具体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按照“谁开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个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建设,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规定,避免“一事一客户端、一单位一应用”。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工作合力,履行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出现真空运转或“僵尸”、“睡眠”等现象。
三、完善功能,高效服务。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遵循政务新媒体发展规律,明确政务新媒体精准定位,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升解读回应水平。各县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做精做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二)加强政民互动,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坚决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对于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三)突出民生事项,优化掌上服务。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围绕利企便民,聚合办事入口,优化用户体验,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要立足工作职能,重点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着力做好办事入口的汇聚整合和优化,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简化操作环节,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注重把握不同形态政务新媒体分众化、差异化的特点,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受众,提升服务效果。
四、清理整合,规范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坚持政务新媒体发展方向,严格分级备案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引导健康向上政务新媒体,大力开展政务新媒体“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调整结构、合理布局、整合栏目、科学设计、及时更新、政民互动,引导政务新媒体向规范化、优质化、高质量发展。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功能,强化服务,巩固提升一批;对标对表,严肃排查,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快速整改,确属无力运营的坚决关停。对检测风险等级高的政务新媒体快速整改,风险三级的关停整改(详见附件)。各县区、各部门要尽快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要予以关停。
五、严格把关,筑牢防线。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规范信息转载发布,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完善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机制,配齐配强专职维护人员,建立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引导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环境、损害公众权益等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20年1-6月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测情况汇总表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