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宁城投公司: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尽快完成西宁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北山地质灾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西格二线西宁段周边综合治理工程、东西大街环境景观整治工程和湟中路道路工程),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西宁市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西宁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我市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项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及要求,属于农业、农村公益性的基本建设项目,应由财政安排资金投入。近年来市财政安排支农资金逐年增加,但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一次性投入量大,地方财政短期内难以安排足够资金。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决定由城投公司参与项目建设。
二、按照西宁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北山地质灾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西格二线西宁段周边综合治理工程、东西大街环境景观整治工程和湟中路道路工程总投资45356万元,均由市财政出资。鉴于市财政集中筹资有一定难度,在总投资中的34700万元由西宁城投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融资解决。
市政府将在每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财政资金对西宁城投公司予以补贴。贷款利息据实补贴,本金按还款计划补贴,在2009年——2018年期间总计安排专项资金34700万元进行补贴,其中:2009——2013年,每年3940万元;2014——2018年,每年3000万元。市财政局要切实做好该项目资本金和补贴资金的预算及拨付工作。
三、西宁城投公司参与项目,与市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共同组织实施。西宁城投公司对财政投入资金和自身筹集的参建资金,要严格按照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为保证城投公司参与项目合理、合规使用,由市政府与市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城投公司五方签订《西宁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市财政部门一般应在贷款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五、西宁城投公司参与的项目建成竣工后的管理,按照政府公共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六、市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及西宁城投公司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西宁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规范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偿还参与建设资金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政府协调解决。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