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2013年,全市保供稳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一段时期物价持续上涨的态势,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主动作为,有效施策,顺利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8%的目标任务。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区、各单位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探索有效的经验做法,确保了市政府各项保供稳价措施的有效落实。为表彰先进,发扬成绩,经研究,决定授予城西区、城北区和大通县2013年度全市保供稳价先进地区,授予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西宁调查队2013年度全市保供稳价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给城西区、城北区和大通县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给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西宁调查队各奖励工作经费1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和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2014年全市保供稳价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其他地区和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地区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全力做好2014年全市保供稳价工作。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