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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委托社会组织承接2023年度西宁市民政局儿童收养评估工作的公告

2023/07/03 1.9w 阅读 274 点赞

关于委托社会组织承接2023年度西宁市民政局儿童收养评估工作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委托社会组织承接2023年度西宁市民政局儿童收养评估工作的公告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80000元(万元整)

采购内容

对收养申请人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并且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2. 投标人为第三方评估机构,且符合《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20144号)和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民发2022129号)规定条件

  3.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供投标方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采购活动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从事儿童(家庭)领域服务项目工作经验(协议书及工作报告复印件);

6、服务方应有3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并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确保项目团队质量和工作效率

7、专职人员不少于60%,且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者不少40%(专职人员与本单位所签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及专职人员持有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9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373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202373日至20237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

询价文件

资料审查相关材料以及实施方案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密封)

开标时间

20237111500时(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0楼西宁市民政局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西宁市民政局    联系人:党楠  电话/传真:0971-8295874

采购监督电话

西宁市民政局纪委      电话:0971-8295867


西宁市2023年度政府购买收养子女家庭第三方评估”项目评分指标

社会组织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


一、评估方案

对西宁市政府购买收养子女家庭评估服务项目理解透彻、思路清晰。并拟定系统、完整、创新有效的项目评估方案。专业分工有条不紊,可执行,且有专职人员负责。

0-40

二、人员配备

1.专职人员不少于60%。(专职人员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及缴纳的社保证明)。

0-30

2、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者不少于40%

3.应有3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兼)职人员,并为本项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业绩

具有从事儿童收养评估服务项目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

0-20


四、报价

0-1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