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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西宁市民政局2018、2020年度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2023/10/31 9.7k 阅读 341 点赞

西宁市民政局20182020年度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民政局20182020年度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43300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

20182020年度西宁市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工作经费审计

投标方资格条件

  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业务范围须包含审计业务,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书)。

)投标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承诺中声明)。

)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中声明)。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承诺中声明)。

实施方案及报价表。

公告发布时间

20231031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20231031日至20231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

询价文件

按询价文件格式将资料装订成册(详见附件2

开标时间

202311103时(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0楼西宁市民政局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西宁市民政局 联系人:贾海刚电话/传真:0971-8295870/13639716838

采购监督电话

西宁市民政局纪委      电话:0971-8295867

附件1

项 目 需 求


一、项目简介

    根据财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字〔201654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2082号)、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青海省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民发〔201867号)、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青海省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民发〔202011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规范青海省民政厅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委托审计机构对20182020年度西宁市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项目进行审计

二、执行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至少在3家以上。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活动。

3.依法纳税,对指派的执业人员有一年及以上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

4.审计人员要求持有会计执业资格证,熟悉政府买服务相关规定,具有审计工作经验。

5.市民政局不承担供应商参与报价发生的费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服务内容

1.审计机构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包括工作方案、组建审计专家组和做好参审项目的咨询工作等。

   2.最终入围的审计机构为20182020年度西宁市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3.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机构应将所有相关档案资料、信息数据、审计报告等报送民政局。




附件2

询价文件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管理班子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参与项目审计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5、项目实施方案

6、投标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及信用中国截图

7、相关业绩材料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附件3

投标承诺书


西宁市民政局: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西宁市民政局20182020年度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审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决定申报西宁市民政局20182020度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便民服务审计项目。为此,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6.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做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贵局相应的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项目报价表

投标单位: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报价

备注




优惠承诺及其他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