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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西宁市保育院迁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2022/09/09 1.9w 阅读 494 点赞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要求,2022年8月13日,西宁市教育局在西宁市组织召开了西宁市保育院迁建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结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结合主体工程建设实际,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步实施了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建设任务已完成,且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由于本项目属于公益性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后期运营管护,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效益的正常发挥。

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14日),欢迎广大社会人士监督,多提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联系人:西宁市教育局  规建科   0971-4393022

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联系人: 朵顺德  15297100971


附件:西宁市保育院迁建项目(一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