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处于社会经济的中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消费市场恢复、市场主体培育等专项行动,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力消费市场加快恢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0月,统计联网直报在库限额以上商贸单位511家,比上年净增加50家,增长10.8%。其中达标上限入库商贸单位71家,71家中法人企业64家、产业活动单位1家、个体户6家。按行业分,批发业24家、零售业25家、住宿业10家、餐饮业12家。新入库商贸企业1-10月完成零售额11.1亿元,增长78.3%,拉动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长2.6个百分点,贡献率10.9%。其中24家批发企业完成销售额54.5亿元,增长147.0%,拉动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增长2.5个百分点,贡献率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