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林业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重阳节南山公园登高活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15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阳节南山公园
登高活动的工作方案
每年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期间,我市市民都将自发前往南山公园进行登高和祭祀活动,人流量很大,且部分群众在山上焚烧祭祀品,容易引发山火或群体性安全事件。为了进一步规范“重阳节”登高活动,避免发生重大治安、交通和山林火灾等事故,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陋习、移风易俗、文明登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规范“重阳节”登高活动,保证广大市民群众安全、有序、文明开展登高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宁市“重阳节”南山公园登高活动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金九辰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周仁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生斌 市文明办主任
王启功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昉 市林业局副局长
景海程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郭 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左西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归斌斌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启彪 城中区政府副区长
魏海军 西宁晚报社副总编辑
李青华西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肖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白永军(市林业局森林资源处处长13099780883)逯海章(市南山公园园长13897589662)
二、主要工作及职责分工
(一)活动前安全检查。重阳节前,对南山公园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阳节期间,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各项防范和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城中区政府
(二)杜绝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登高活动区。市公安局在南山公园登高点、上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香烛、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市林业局组织应急救援队做好扑火救灾准备,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提前发布“重阳节”登高期间禁止使用明火通告,并在登高沿线、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
(三)南山景区周边交通疏导。确保南山路、劳动巷、南川西路沿途执勤警力配备到位,做好安全保卫以及交通疏导、车辆规范停放等工作;登高活动期间,劳动巷、凤凰山路实施交通管制,除执行任务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禁止驶入南山景区,管制时间为10月1日16:30至2日1:00。上山执行任务的车辆由指挥部统一发放通行证,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
(四)景区范围内经营点管理。做好广场、主要登山道路沿线小商贩的清理工作,禁止小商贩随意摆摊设点;禁止景区各服务经营点超范围经营;禁止各经营点出售鞭炮、蜡烛、香火、孔明灯、鹿马等危险、易污染的物品;开展全面巡查工作,取缔无证经营的摊点。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中区政府
(五)保障公共交通通畅。根据登山游客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延长沿线公交线路运营时间,增加沿线公交线路班次,全力保障登高市民疏运及时、顺畅有序。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六)确保游人登高安全。安排医护人员和医疗保障车辆在重要地段值班值守,发生突发事故时,及时采取医疗救助。
责任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林业局
(七)宣传文明登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醒重阳登高的市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倡导市民选用文明、环保的方式开展登高活动;呼吁登山群众不随地丢弃垃圾,保持山上的环境整洁,维护景区清洁卫生。
责任部门:市文明办、西宁广播电视台、西宁晚报社、城中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到位。“重阳节”登高活动期间各相关单位要服从活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落实责任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组织好应急救援队伍,果断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
(二)责任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工作职责和分工做出具体工作安排,职责分工到人,保证工作人员值守到位,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万无一失。
(三)信息反馈到位。重阳节期间,各责任单位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指定专人负责,在群众登高活动期间,遇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指挥部,防止迟报、漏报,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