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供水集团、西宁供电公司、西宁中油燃气公司:
《西宁市停水停电停气实行报备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6日
西宁市停水停电停气实行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停水、停电、停气报备机制,最大程度上降低因水、气、电线路维修,给广大市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现制定以下报备制度。
一、报备目的
为了规范城市停水、停电、停气各项工作,减少对市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保证水、电、气维修工作有序进行。
二、报备类型
(一)较大区域停水、停电、停气报备事项
1.停水
水厂清扫线路、设备检修、蓄水池清洗消毒等需水源停产的、配合市政建设、供水管线迁改和新建扩容等涉及DN600(含DN600)以上供水管道施工以及省委、省政府、胜利宾馆等重点部位停水。
2.停电
市区发生两座及以上110千伏变电所全停、西宁市一区或一县全部停电或西宁电网减供负荷超过400兆瓦的大范围停电。
3.停气
影响范围在居民用户10000户以上,锅炉用户40家以上、CNG加气站3家以上、大中型餐饮30家以上、大型工业用户6家以上的停气。
(二)较小范围停水、停电、停气报备事项
1.停水
DN500以下供水设备维修更新、配合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的管网施工的停水。
2.停电
市区发生3条及以上主干街道全部停电,用电客户数达到2万,且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的停电的小范围停电。
3.停气
影响市区主供气管线供气或停气范围较大,停气用户5000—10000户,锅炉用户30家以上、CNG加气站2家以上、餐饮20家以上、大型工业用户3家以上的停气。
(三)突发性停水、停电、停气报备事项
如发生管道自然损坏、突发性爆管、设备故障、第三方损坏情况等突发性停水、停电、停气,由西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的同时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在24小时内修复。
1.停水
(1)DN600以上(含DN600)输水管线发生爆管等事故需进行紧急停水抢修的,由西宁供水集团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的同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2)DN300—DN500输水管线发生爆管事故需进行紧急停水抢修的,由西宁供水集团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的同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3)DN300以下输水管线发生爆管事故需进行紧急停水抢修的,由西宁供水集团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的同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2.停电
市区发生超过西宁市3条及以上主干街道全部停电,用电客户数达到2万以上,且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的突发事件停电或临时停电事项,由西宁供电公司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的同时向市应急办报告。
3.停气
如发生管道自然损坏、突发性爆管、设备故障、第三方损坏情况等突发性停气事项,由西宁中油燃气公司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的同时向市应急办报告,并在24小时内修复。
三、报备内容
(一)较大区域停水、停电、停气事项报备
由西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前10日书面请示市政府应急办,由市政府请示上报省政府同意后,市政府应急办及时报告省政府应急办备案,并告知西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实施停水、停电、停气相关工作;西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前24小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及相关用户发布详细信息。
(二)较小范围停水、停电、停气事项报备
由西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前5日书面请示市政府应急办,待市政府主管市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应急办及时报告省政府应急办备案,并告知西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实施停水、停电、停气相关工作;并由西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负责向相关用户进行告知。
(三)突发性停水、停电、停气事项报告
如发生管道自然损坏、突发性爆管、设备故障、第三方损坏情况等突发性停水、停电、停气,由西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的同时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抓紧组织修复。市政府应急办及时报告市政府主管市长及省政府应急办。
(四)重大会议、赛事及活动举办期间,由承办方提前10天向西宁供水集团、西宁供电公司、西宁中油燃气公司报备。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与省政府应急办的联系,及时报告停水、停电、停气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