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18号)以及《关于成立全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通知》(青就农发〔2016〕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西宁市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海湖新区管委会、西宁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组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负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干部任办公室成员。
联席会议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的,由相关部门继任负责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我市治理拖欠工资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研究安排清理拖欠工资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审议相关制度文件;
(三)分析清理拖欠工资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政策措施;
(四)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工资清欠工作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工作进度,总结、交流、推广工作经验;
(五)协调解决清理拖欠工资重大事项和问题,通报和审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对欠薪情节严重的企业和负责人,联席会议各单位共同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七)指导各县区清理拖欠工资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和督导检查。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每年原则上召开1-2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或者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后形成会议纪要。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召集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全体会议。
(二)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题调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或部分成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工作,并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指导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推进解决拖欠工资工作。
(三)开展督促检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工作督查方案,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开展清欠工资工作专项联合检查,同时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治理拖欠工资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拖欠工资案件进行沟通协调,并交办有关部门和地区及时处理和解决。对拖欠工资问题治理不力或交办的拖欠工资案件不及时处理的部门和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汇报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成员单位及各地通报交流。
附件1.西宁市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8日
附件1
西宁市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陈兆超副市长
副召集人:高根顺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青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陈林奋市发改委会副主任
李东霞市国资委总会计师
齐春岭市公安局副局长
祁延民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玉莲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洪亮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薛翔青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马树青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孝忠市水务局副局长
冯海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刘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静凤市信访局副局长
徐洁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廷福海湖新区管委会总工程师
蔡守铨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熊增强生物园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郭生录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赵建文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吉祥城东区副区长
井虎清城中区副区长
陈忠义城西区副区长
陈永钦城北区副区长
韩俊良大通县副县长
张荣湟中县副县长
刘毅湟源县副县长
附件2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保障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相关工作计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工资清欠工作机制,发挥工资保证金作用,做好全市工资清欠有关工作。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工作,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
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并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国资委:负责监管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处理有关工资拖欠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立案侦办和恶意讨薪等欺诈案件,参与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市司法局: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
市财政局:根据发改部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并加强监管。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所属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负责督办解决因拖欠工程款、违法分包、转包导致的欠薪案件。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加强企业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行为,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严重拖欠工资失信行为。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市信访局:负责拖欠工资问题上访接待办理,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被拖欠对象的合理诉求等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欠薪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海湖新区管委会、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各项具体工作。
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本行政区内清欠工资工作主体责任,做好清欠工资各项工作。建立各县区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3
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白青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肖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林奋市发改委副主任
齐春岭市公安局副局长
洪亮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薛翔青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杨琴市发改委外资处处长
马雅晴市国资委统评处干部
王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张志宏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马雅南市财政局社保处干部
李锦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副
处长
杨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王刚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徐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访办干部
马宏达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处处长
星学谦市水务局建设处处长
侯茂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
叶波市信访局办信和来访接待处干部
高若冰市总工会权益维护和女工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