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做好2020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青政办秘函〔2020〕11号)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的通知》(宁政办〔2018〕11号)要求,现将具体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行动自觉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权利,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成熟一件、办理一件、答复一件,避免全部办结后集中答复,复函直奔主题,力戒空话套话,坚决杜绝办非所提、答非所问现象。同时,要强化督办落实,提高办理实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一些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并作出答复,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二、规范办理流程,着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水平
(一)前期,市政府办公室已通过沟通会、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各承办单位就具体办理事宜进行沟通,并就承办事项基本达成一致。各承办单位通过“710政务督办系统”接到交办任务后,对个别建议、提案的承办单位有异议的,在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提出转办意见,重新确定办理意见,各承办单位不得擅自转办或退回,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对调整后交办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不得推诿,要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办理措施。
(二)由市政府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制度〉的通知》(宁政办〔2018〕11号)要求,逐件登记、逐项研究,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议、提案复函由承办单位起草并由市政府领办领导审签后,将复函送达至代表委员,做到“专案办理、专班跟进、专人跟踪、专题反馈”,实现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的目标要求。
(三)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和正式答复前,要采取上门、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衔接,如实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主动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保障代表委员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建议提案办理完成后,省级建议、提案复函由承办单位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起草回复,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将复函送达至代表委员,同时抄送省人大代工委、省政协提案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市级建议、提案复函由承办单位负责起草并答复相关代表和委员,同时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复函不得以承办单位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答复,要在复函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办理结果分类标识,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标注“A”,已列入计划拟逐步解决或采纳的标注“B”,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客观条件限制留作今后工作参考的标注“C”,同步标注公开形式(“公开”或“不公开”)。
(五)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政务微博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及答复内容、办理的总体情况(除涉密复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
三、明确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一)注重信息报送时效。各单位承办的省级建议、提案复函务必于7月30日前办结,市级建议、提案务必于8月10日前办结,办理情况及复函电子文档及时上传至“710政务督办系统”,并以纸质形式答复代表委员,抄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分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4、附件5)。同时,围绕承办建议提案的特点、办理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经验做法、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对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自查和书面总结,并于9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
(二)组织开展“回头看”。2020年,省政府将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二次会议交办的B类建议提案进行全面“回头看”,各相关承办单位要对照西宁市承办的27件B类建议提案台账清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以往办理条件不具备、现在条件成熟的建议提案进行再梳理再办理,力争年内销号,无法年内办结的逐年逐步解决消化,最终实现届终(2021年)B类建议提案基本解决的目标。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复函电子文档于2020年7月30日前上传至“710政务督办系统”,并以纸质形式答复代表委员,抄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科。
(三)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办、承办单位具体办、承办人员抓落实的四级工作责任制。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照《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办法》(宁人大常字〔2017〕33号)《西宁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量化评测办法》(宁人大常字〔2017〕39号)等文件精神,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评价,承办单位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办理滞后的,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联 系 人:曲丽娜联系电话:8230431
电子邮箱:xnszfxxdcc@163.com
市人大代工委联系人:赵寿联系电话:8230504
市政协提案委联系人:杨文舵联系电话:8230645
附件:1.省政府、省政协重点提案领导领办(督办)一览表
2.市人大、政协重点建议提案领导领办(督办)一览表
3.2020年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分配表
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5.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西宁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量化测评表
7.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格式)
8.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格式)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