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2007〕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七日
西宁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灾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办法》(省政府第37号令)的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及防治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上年度发生地质灾害及险情的情况
(一)地质灾害及险情情况(见表1)
2006年度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8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湟中县3起(崩塌1起、黄土湿陷2起);城中区2起(滑坡1起、塌陷1起);城北区1起(滑坡);城东区2起(均为北山崩塌)。共导致12户村(居)民受灾,36间房屋受损,100余人受到灾害威胁,1条公路被冲,2条公路安全受到灾害威胁。此外还发生7起地质灾害险情(湟中县多巴镇、甘河滩镇滑坡),388人受到灾害险情威胁,未造成实际损失。灾害发生次数比上年度增加3起(2005年为5起),险情发生次数比上年度减少4起(2005年度为11起)。灾情、险情发生总数比上年度增加一起。从去年发生的地质灾害及险情类型上看,滑坡共9起,占总数的60%,崩塌3起,占总数的20%,塌陷3起,占总数的20%。从致灾、致险因素上看,人为活动引发灾情、险情8起,占53%,主要是农村建房,人工开挖边坡后引发斜坡不稳,另外农村水渠渗水,降低坡体稳定性,从而引发滑坡和塌陷。自然因素引发7起占47%,主要是风化作用造成西宁北山不稳定岩体崩塌;黄土湿陷造成地面塌陷。从时间上看,8起灾害发生在2-11月份之间,季节特点并不明显,说明了人为活动已成为引发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
序号 | 时间 | 地点 | 基本情况 | 受灾损失 |
1 | 2006年2月28日 | 湟中县多巴镇尕尔加村发生崩塌 | 山脚陡坎处花岗岩发生崩塌,规模10米×10米×3米,300立方米。 | 造成尕尔加村道路中断。 |
2 | 2006年3月7日 | 城中区七一路459号(市二建公司院内)发生城墙垮塌 | 因建筑开挖陡坎,未及时修理护坡,发生规模20米×7米×1米,即140立方米的垮塌。 | 造成新民街46号住宅区内一排平房内的居民安全受到威胁。 |
3 | 2006年4月16日 | 城北区大堡子镇宋家寨村三李公路K3+800处滑坡 | 黄土湿陷引发滑坡。有15m×50m×2m,1500立方米危险土体。 | 对三李公路构成威胁。 |
4 | 2006年6月3日 | 湟中县田家寨镇窑洞村东侧黄土湿陷 | 渠道发生塌陷,后范围不断扩大,120米×40米。最大深度40米。 | 造成3户(11人)房屋出现裂缝,27间房屋出现不同程度毁坏。 |
5 | 2006年5月1日 | 城东区王家庄火车站后640号崩塌 | 危岩体发生崩塌。 | 3户房屋受损。仍有14.4立方米危岩对崖下10户,50人构成威胁。 |
6 | 2006年6月 | 湟中县李家山镇上坪村黄土湿陷 | 长70米,宽30,深50-80厘米范围塌陷。 | 6户(24人)的房屋出现开裂。 |
7 | 2006年11月27日 | 西宁城东区林家崖崩塌 | 崩塌体长15米,高7米,厚1.3米。规模136.5立方米。。 | 堵塞公路。 |
8 | 2006年8月20日 | 西宁城中区南川东路滑坡 | 滑体长12米,宽8米,厚2米。规模192立方米。 | 对坡下公路、行人构成威胁。 |
9 | 2006年7月13日(险情) | 湟中县多巴镇国寺营村、奔巴口村、尕尔加村、中村;甘河滩镇东湾村、坡西村、隆士干村等七个村有滑坡险情隐患 | 灾害隐患原因为: 1、人为取土建房形成陡坎,滑坡发育。 2、水渠渗水,降低坡体稳定性。 | 有82户(388人)受威胁。 |
2006年度发生地质灾害(及险情)情况一览表(表1)
(二)地质灾害的防治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后,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在查明情况后,向有关部门发送防灾工作函15份。各部门根据灾情做出了相应处理,疏散危险区住户,搬迁部分村(居)民,实施应急排险处理工程,避免了险情的继续扩大。
目前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匮乏,有的排险工程因资金短缺无法及时实施。基层专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更加缺乏。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薄弱,防灾宣传工作仍需加强。
二、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及2007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截止目前,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85处(其中西宁市区84处、湟中县66处、大通县167处、湟源县68处),确定重点地质灾害防灾地点(段)71处,各重要隐患点均建立了群测群防责任制。
2007年我市地质灾害防灾仍将以崩塌、滑坡以及泥石流为主,大通县还应注意煤矿区地面塌陷灾害。此外,在工程建设、道路修建、农村建房等工程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特别是农村水渠渠道渗水引发滑坡隐患普遍增多,应加强重视,加大巡查,做好群测群防工作,防止造成人为地质灾害。
降雨是诱发崩塌、滑坡的重要因素,当强降雨集中时,有可能引发泥石流。防灾重点区域是居住在不稳定边坡下方的村(居)民和泥石流流经区、堆积区以及煤矿塌陷区的群众和生产生活设施。
三、2007年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见表2-5)
(一)西宁市区
确定重点防灾地段7个(表2)。
西宁市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表2)
编号 | 地点 | 灾害类型 | 威胁对象 | |
1 | 城北区 | 马坊村郭家沟及大崖沟 | 泥石流 | 铁路、公路 各类企事业单位30余家 |
2 | 北山道观 | 滑坡 | 北山道观及游人 | |
3 | 城中区 | 南川东路尕沟 | 泥石流 | 15户 |
4 | 城东区 | 林家崖 | 崩塌 滑坡 | 公路、200户800人 |
5 | 王家庄 | 滑坡 | 300户1300人 | |
6 | 王家庄火车站站后640号处 | 崩塌 | 10户50人 | |
7 | 红沟 | 泥石流 | 高速公路、农田、张氏集团 | |
(二)大通县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表3)。
大通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表3)
编号 | 地点 | 灾害类型 | 威胁对象 | ||
1 | 黄家寨镇下陶山村 | 泥石流 | 30户、140人,资产62.5万元 | ||
2 | 塔尔镇泉沟村五社 | 泥石流 | 203户、1012人,资产609万元 | ||
3 | 良教乡 | 上治泉三社 | 崩 塌 | 38户、190人,资产114万元 | |
4 | 上治泉三社 | 泥石流 | 20户、1所小学、500人,资产65万元 | ||
5 | 沙布村四、五社 | 不稳定斜坡 | 72户、360人,资产216万元 | ||
6 | 桥尔沟村三社 | 不稳定斜坡 | 100户、500人,资产300万元 | ||
7 | 煤洞沟村 | 地面塌陷 | 153户、765人,资产459万元 | ||
8 | 白崖村一社 | 不稳定斜坡 | 30户、150人,资产90万元 | ||
9 | 桥头镇 | 园林路南社区 | 崩塌 | 193户、965人,资产579万元 | |
10 | 桥头东社区 光明路 | 不稳定斜坡 | 112户、448人,资产336万元 | ||
11 | 古城村四社 | 泥石流 | 70户、300人,资产120万元 | ||
12 | 阎门滩村六社 | 不稳定斜坡 | 40户、170人,资产120万元 | ||
13 | 元树尔村 | 地面塌陷 | 80户、400人,资产240万元 | ||
14 | 小煤洞村 | 地面塌陷 | 220户、983人,资产660万元 | ||
15 | 大煤洞村 | 地面塌陷 | 163户、714人,资产489万元 | ||
16 | 西山乡马场村五社 | 不稳定斜坡 | 26户、130人,资产78万元 | ||
17 | 新庄镇兰隆村七社 | 泥石流 | 30户、150人,资产90万元 | ||
18 | 城关镇李家磨村二社 | 不稳定斜坡 | 19户、114人,资产57万元 | ||
19 | 极乐乡 | 白崖村一社 | 崩塌 | 50户、300人,资产150万元 | |
20 | 阳坡村一、 二社 | 不稳定斜坡 | 24户、120人,资产72万元 | ||
(三)湟中县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表4)
湟中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表4)
编号 | 地点 | 灾害类型 | 威胁对象 | ||
1 | 多巴镇 | 幸福村 | 滑坡 | 16户、110人,资产48.2万元 | |
2 | 扎麻隆村 | 滑坡 | 20、120人,资产60.1万元 | ||
3 | 国寺营村、奔巴口村、尕尔加村、中村4处(2006年新发现) | 滑坡 | 38户、190人 | ||
4 | 海子沟乡东沟村 | 滑坡 | 40户、200人,资产121.1万元 | ||
5 | 共和乡上马申村 | 滑坡 | 16户、110人,资产50万元 | ||
6 | 汉东乡 | 前窑学校 | 滑坡 | 485人、资产60万元 | |
7 | 半截沟村 | 滑坡 | 20户、100人,资产60.5万元 | ||
8 | 甘河滩镇 | 东湾村、坡西村2处(2006年新发现) | 滑坡 | 29户、130人 | |
9 | 隆士干村 | 滑坡 | 75户、368人 | ||
10 | 西堡乡 | 东花园村 | 滑坡 | 45户、230人,资产136万元 | |
11 | 共和镇苏吉尔台村 | 滑坡 | 5户、19人 | ||
12 | 大才乡 | 马场村 | 滑坡 | 7户、26人,33间房屋 | |
13 | 后沟村 | 滑坡 | 2户、12人 | ||
14 | 前沟村 | 滑坡 | 22户、150人,资产65.5万元 | ||
15 | 下白崖村 | 滑坡 | 30户、180人,资产93.6万元 | ||
16 | 拦隆口镇上庄村 | 滑坡 | 39户、195人 | ||
17 | 李家山镇 | 大路村 | 滑坡 | 4户、15人,临近公路 | |
18 | 勺麻营村 | 滑坡 | 4户、16人 | ||
19 | 汉水沟村 | 滑坡 | 26户、150人,资产48万元 | ||
20 | 上坪村(2006年新发现) | 滑坡 | 6户、24人 | ||
(四)湟源县
湟源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表5)
湟源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表5)
编号 | 地点 | 灾害类型 | 威胁对象 |
1 | 东峡乡沙沟 | 泥石流 | 石崖庄村二社556人 |
2 | 东峡乡车路槽沟 | 泥石流 | 下脖项村三社260人 |
3 | 东峡峡谷 | 不稳定斜坡 | 响河村公路、铁路 |
4 | 波航乡胡思洞村 | 不稳定斜坡 | 胡思洞村112人 |
5 | 塔湾乡崖根村 | 不稳定斜坡 | 崖根村一社 |
6 | 塔湾乡纳隆沟 | 不稳定斜坡 | 纳隆沟村三社50人 |
7 | 寺寨乡阳坡湾村 | 泥石流 | 阳坡湾村四社106人 |
8 | 寺寨乡大湾沟 | 泥石流 | 草原村213人 |
9 | 申中乡申中村 | 不稳定斜坡 | 申中村九社70人 |
10 | 日月乡寺阳坡 | 泥石流群 | 畜牧场一社128人 |
11 | 巴燕乡下寺沟 | 泥石流 | 下寺沟村315国道 |
12 | 巴燕乡上胡丹 | 不稳定斜坡 | 上胡丹村五社120人 |
13 | 和平乡茶汉素村 | 滑坡 | 茶汉素村一社124人 |
14 | 城郊乡鸽子眼沟 | 泥石流 | 涌兴村五社600人 |
15 | 城郊乡石墙沟 | 泥石流 | 尕庄村四社341人 |
16 | 城郊乡鹿石干沟 | 泥石流 | 光华村104人 |
17 | 城关镇拉沙沟 | 泥石流 | 万安街社区280人 |
18 | 城关镇杨家沟 | 泥石流 | 西关街社区2600人 |
19 | 城关镇河拉沟 | 泥石流 | 西小路、西关街社区700人 |
20 | 城关镇八败沟 | 泥石流 | 冶金五队处109国道、铁路 |
四、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西宁为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重大地质灾害点险情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执法监督等各项事前防范措施,建立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任务到人。各区县政府及市、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省政府第37号令,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防灾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防灾直接责任人。
2、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汛前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工作,做好防灾指导工作,落实好汛前险情巡查、监测预报,报警避让和险(灾)情速报、汛期值班以及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等各种防灾工作制度。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专业技术支持力度。西宁市北山地区的林家崖滑坡、王家庄滑坡、北山道观滑坡的专业监测工作继续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实施,根据滑坡变形情况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预报。
4、加强和完善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协助同级政府部门落实好群测群防工作,要针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层层落实防灾措施,要将写明地质灾害防灾内容的“明白卡”发至村(居)民手中,让受灾害威胁的村(居)民知道灾害发生的征兆和发生时的撤离线路,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
5、定期对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和观测。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点的群测群防责任人员应定期对滑坡和崩塌体进行巡查和观测,汛期应加强巡查,发现滑坡、崩塌变形明显时,要及时发出警报并组织人员撤离。
6、加强强降雨防范准备工作。泥石流地质灾害点的群测群防责任人员在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通知泥石流危险区的群众做好撤离准备,一旦发生泥石流要立即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
7、加大塌陷区地面裂缝观察力度。在塌陷区内居住的群众,应注意观察地面裂缝的变化情况和房屋变形情况,当发现地面裂缝突然变大或房屋变形明显加剧时,应立即撤离。
8、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灾宣传工作,尤其是农村防灾宣传工作。不断普及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在重点防灾点(段)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周边及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9、加强治理,根治隐患。地质灾害治理资金要依法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小规模地质灾害的防治资金由区(县)政府落实解决。中型规模以上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由市政府落实解决。西宁北山特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继续申请立项并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10、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铁路、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做好铁路、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做好预防工作。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内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点的预防工作,发现隐患点及时商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防灾措施,做好防灾工作。水利、电力、工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年度防灾预案,分别做好水库、输变电设施周边和所属矿山采矿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与险(灾)情速报
1、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开始
出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根据灾情和险情情况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2)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应急响应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和灾情所在区域区(县)人民政府应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在省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防治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3)中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后,市人民政府和灾情所在区域区(县)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由市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统一指挥,组织应急防灾减灾职责部门责任人和专家及时赶赴现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4)小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应急响应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和险情后,灾情所在区域区(县)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统一协调、指挥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2、地质灾害速报
区(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
区(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灾情报告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失踪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灾害体规模、可能诱发因素、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假报。灾情数据未经核实,不得公开报道。灾情的发布以政府指定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
西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分队
西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指 挥 长:姚 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张晓容市政府副市长
魏志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于洪斌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维彬市经委副主任
袁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丁琦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和中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斌市民政局副局长
海有德市财政局副局长
包维珍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舒力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石鑫市房产局副局长
谈明俊市交通局副局长
叶峰林市农牧局调研员
李久宁市水务局副局长
赵厚文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龙市文广局副局长
马伟福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祖军市环保局调研员
王 林 市人防办主任
孔祥州市防汛办主任
朱海清市气象局副局长
唐燕红市地震局副局长
欧阳光琪城南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郝海生城东区副区长
张智城西区副区长
石俊城中区副区长
周德成城北区副区长
李世英大通县副县长
宋积珍湟中县副县长
张 刚湟源县副县长
星旭东市消防支队队长
刘红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站长
张惠英市国土资源局地矿处处长
张建波青藏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杨志良西宁供电公司副经理
汪涛电信西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湟中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宋积珍
成员:张惠英马占宏杨林张生文
大通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世英
成员:刘友辉鲍洪禄李晓英戴洪贤
湟源县应急分队
负责人:张 刚
成员:吕 涛魏 仑候海玲祁祖安
城西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张智
成员:刘友辉高舒农李晓英万光财
城东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郝海生
成员:张惠英马沛德杨林袁玉邦
城中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石俊
成员:李忠民康国庆李 霞杨发洪
城北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周德成
成员:吕 涛黄祥福候海玲巨连军
城南新区应急分队
负责人:欧阳光琪
成员:张惠英白延云杨林
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值班联系电话
国土资源部
电话:010-6655831066558313
传真:010-66558316
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电话:0971-6156690(白天)
传真:0971-6156690
夜间:13195796072(5~6月) 13109747614(7月)
13099755229(8月)13709730431(9~10月)
值班负责人:李长辉赵永真昝明寿王峻鑫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电话:0971-6132453(24小时)13709729242(夜)
传真:0971-613245313997068968(夜)
值班负责人:刘红星赵家绪张力征
西宁市人民政府
12345
市国土资源局
包维珍:6117811
张惠英:615234213519758717(夜)
杨林:13519732023(夜)
城东区人民政府
郝海生:0971-817769713909711688
马沛德:0971-817876113997030812
城西区人民政府
张智:0971-614543513897233368
高舒农:0971-624260713997089336
城北区人民政府
周德成:0971-550746313709788411
黄祥福:0971-513023213709744426
城中区人民政府
石俊:0971-824825313997152568
康国庆:0971-822193513997238487
大通县人民政府
李世英:0971-272968813997009158
鲍洪禄:0971-272113713099770816
湟中县人民政府
宋积珍:0971-223213713709702910
马占宏:0971-223721213639713311
湟源县人民政府
张刚:0971-243394413997010000
魏仑:0971-243578113997012540
城南新区管委会
欧阳光琪:0971-826900813327661068
白延云:0971-65113071310977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