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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基”...

2009/03/10 7.6k 阅读 250 点赞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了认真做好“两基”国检工作,切实落实《青海省人 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青海省巩固提高“两基”成 果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两 基”巩固提高工作,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准备的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切实认清“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薄弱环节
西宁市于2000年实现“两基”目标。几年来,经过各 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和政府督导部门大量艰苦细致的 工作,“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积累了宝 贵的经验。目前,我市义务教育的发展态势已经由“基本普 及”进入了一个以“巩固提高”为主向“高水平、高质量” 发展的新阶段。但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虽然在2000 年已实现“两基”的工作目标,但客观地讲,基础是十分脆 弱的,是低水平的、不平衡的、不全面的,带有很大的突击 性和不稳定性。在近年两轮的“两基”核查中发现了不少问 题,说明个别区县政府对“两基”工作有所放松,个别乡(镇、 办)“两基”工作有所滑坡,主要表现如下:
1、“扫盲”工作重视不够,“扫盲”工作形势严峻。 乡(镇、办)普遍存在“扫盲”档案不完整、不规范;缺乏 “扫盲”规划、方案;“扫盲”措施不到位等现象,对扫盲 工作人员培训不及时,业务不衔接,档案管理缺乏系统性和 连续性。在“两基”工作中,有重“普九”轻“扫盲”的现 象,“扫盲”工作停滞严重。
2、普遍存在“两基”档案整理不规范,数据统计不准 确,部分基层报表不规范(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复写、 涂抹、漏填、统计年度不一致等现象),对上报的数据审核 不严的现象。乡(镇、办)的“两基”自查工作存在无“两 基”复查登记附表、“两基”复查登记表中应填写的数据未 填写、自查工作程序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自查程序进行自 我评估,区县政府对基层的“两基”自查报告审核不严等现 象。大多数乡(镇、办)的“两基”档案均未实现微机化管 理,仍在使用最原始的手工建档方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 效率,提高“两基”工作水平,建议区县政府给各乡(镇、 办)统一配置专用微机,逐步实现“两基”工作信息化。
3、部分乡(镇、办)的“两基”工作人员更换较为频 繁,“两基”工作交接不到位,没有形成制度。造成“两基” 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开展工作有一定难度。建议区县政 府应在努力抓好“两基”队伍稳定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 “两基”工作人员的县级培训。
4、师资队伍尤其是农村小学教师队伍亟需加强。一是 对目前执行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应尽快予以重新核 编,以更有利于山区和边远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农村 学校“超编缺人”的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偏远地区的农村小 学教师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低,不适应新课改和素质教育的 需求。各地虽已经采取了诸如“城乡教师交流”、“青年教 师下乡支教”等对策,但因缺乏教师编制,所以不能从根本 上解决问题。三是一方面缺编严重,另一方面各区县又普遍 存在有编不能足额补录,而大量聘用代课教师的问题,违反 了《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须引起高度重 视,必须整改。四是四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编制严重不足, 导致借调学校人员过多,挤占了教育资源,应予以重视和解 决。
5、教育资源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尽管各级 政府逐年加大了教育投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改 善,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得到了缓解,但仍无法满足日益增 长的教育需求。普遍存在校舍短缺、图书数量不足、教学仪 器设施缺乏等情况。
6、三县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责和履职情况有所弱化。三 县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撤销乡镇教委后,原教委人员均分流 至各基层学校,出现了原本由政府履行的部分职能也一并移 到中心学校的现象,如“两基”档案按规定应实行县、乡、 校三级管理,但现在本归属乡镇建立、管理的乡镇“两基” 档案由于职责不明确,随着乡镇教委的撤销一并“划归”到 了中心学校,“控辍保学”、成人扫盲、三教统筹、“学技 致富”等工作出现了“缺位”情况,既增大了中心学校的工 作压力,也弱化了乡镇政府的教育职责。
7、虽然各区县在教育方面投入的力度很大,但许多区 县政府在“两基”巩固提高方面的工作经费却没有下拨过, 有些乡(镇、办)连建立“两基”档案的用纸都十分紧张, 更谈不上加班补贴了。建议区县政府在给乡(镇、办)下拨 公用经费时对“两基”工作能够给与单列,重视“两基”工 作经费的投入,切实履行政府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工作部署,2011年将对我省“两 基”工作进行国检。因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 重视、深化认识,狠抓“两基”工作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 做好“两基”巩固提高与迎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 不懈地抓好全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做好迎接国家验收 的准备。能否顺利通过国检,将直接影响全市乃至全省的大 局,务必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做好“两基”巩固提高与迎检工作的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
“两基”工作是政府行为,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同样 是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 实教育工作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的地位,坚持“两基” 重中之重不动摇,继续把“两基”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 内容来抓,切实把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 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工作职责。真正做到 思想统一,机构健全,工作扎实,投入增加,指标提升。
2、认真研究制定“两基”巩固提高实施方案,建立“两 基”巩固提高的长效保障机制
各区县要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原则,认 真总结并继续坚持在“两基”巩固与提高中行之有效的制度、 措施和办法,继续推行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考核奖惩 制。通过建立规范有效的保障机制和良性的运行机制,实现 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办学 特色多样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3、扎实做好每年自查工作,不断提高“两基”水平
(1)在每年的自查工作时,要认真贯彻“严、细、实” 方针,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首先重点检查 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治校、中小学布局调整、 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政 府及其职能部门责任,强化政府行为。其次要加大乡镇和学 校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工 作、教师职业道德、教学仪器设备配置、乡镇扫盲工作等情 况。三是按照省、市“两基”巩固提高新标准检查巩固提高 情况,重点检查“两基”各项指标特别是刚性指标的达成度。 四是有重点的检查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把以县为主的教育管 理体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控辍保学、学校收费、体 育卫生以及安全工作等列入检查内容,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 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2)继续加大依法治教力度,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的入学率、巩固率和完成率,严格控制学生流失。
(3)要认真分析省(市)政府“两基”复(核)查反 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项进行梳理,针对存在的问 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查漏补缺。坚决制止 弄虚作假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做到“以查促建、以建促改”。
4、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各区县要调整投资结构,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 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提高地方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比例,千方 百计增加教育投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确 保“三个增长”。要严格按规定加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新征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管用工作,积极争取教育项目,解决学 校教学仪器、图书短缺等问题,加强薄弱学校和标准化学校 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
5、进一步加大扫盲后巩固提高工作的力度
要在继续扫除剩余文盲、坚决杜绝新文盲产生、有效控 制复盲率的同时,加大扫盲后巩固提高工作的力度。要制定 规划,强化措施,坚持教育为“三农”服务,按照学文化、 学技术、脱盲、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思路,大力开展扫盲后 的继续教育和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本地区非文盲率、脱 盲后的巩固率和以村为单位的验收合格率在现有基础上有 较大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6、加强“两基”档案建设
建立健全规范的“两基”档案资料,不仅是复查验收的 重要基础,也是复查的重要依据,是体现“两基”工作成绩 和各项指标达成度及可信度的原始材料。档案资料的规范与 否,直接影响复查结果。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 建设,努力做到表册齐全、数据翔实,符合逻辑。重视搞好 “两基”新旧表册的数据衔接工作,提高建档工作的科学性、 准确性和可信性,加快“两基”档案微机化管理的步伐,不 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
7、切实落实全市“两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应针对全市“两基”工作中的薄弱环 节和省政府关于“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双高”要求,切 实加强全市“两基”工作人员的市级培训,并将培训工作纳 入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实施。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两基” 工作经费的投入,安排一定的“两基”工作人员市级培训专 项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两基”巩固 提高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头等 大事,早做安排,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政府行为到位,经费 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历史 高度负责的态度,奋力工作,真抓实干,为促进我市“两基” 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 过国检。
三、加强对“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实施过程的监督
1、各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时 间、定任务、定人员、定对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把指标任务具体分到乡、村和学校,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层层签定责任书。把“两基”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与乡(镇、 办、村)干部考评、任免挂钩。
2、加强监督检查。一是主动向区县委汇报,向人大、政 协通报“两基”工作进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 “两基”工作进行视察、检查;二是区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要加强对“两基” (下转第36页)  宁政办〔2008〕112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纪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 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8]9号)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8] 10号)精神,现将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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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