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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主要...

2009/08/26 1.8w 阅读 356 点赞

西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宁政〔200948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西宁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环境保护与扩大内需、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污染减排,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协调配合、综合推进,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完成西宁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

5、《"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调度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6、《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家环保总局)

7、《西宁市"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

8、《西宁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9、《西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0、《西宁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11、《西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西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西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技术进步、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方位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制定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2、同口径比较原则:2005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重点工业企业、非发表调查的非重点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减排计划编制重点以各项工程措施为重点辅之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通过编制计划,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并明确完成时限。

5、可达性分析原则:结合全市产业结构特征、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综合考虑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污染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一致,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四)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以2005年为基准年,并分析2006年、2007年、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00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环境统计数据确定。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排放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对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动态变化不产生影响的工程措施不考虑(如生活垃圾处理厂)。

二、现状分析

(一)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体情况

2006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1381.44吨,比2005年增加2296.82吨、增加7.90%。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444.81吨,比2005年增加3.78%,占排放总量的 36.47%;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9936.63吨,比2005年增长10.41%,占排放总量的63.53%

2006年全市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74459.96吨,比2005年增加2707.99吨、增加3.77%。其中,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72796.96吨,比2005年增长3.72%,占排放总量的97.77%;社会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663吨,比2005年增加6.13%,占排放总量的2.23%

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043.06吨,比2006年减少1338.38吨、减少4.26%。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308.34吨,比2006年增加7.55%,占排放总量的 40.97%;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734.72吨,比2006年减少11.45%,占排放总量的59.03%

2007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71765.05吨,比2006年减少2694.91吨、减少3.62%。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9417.05吨,比2006年减少4.64%,占排放总量的96.73%;社会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663吨,比2006年增加41.2%,占排放总量的3.27%

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9856.22吨,比2007年减少186.84吨、减少0.62%。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290.12吨,比2007年减少0.15%,占排放总量的 41.16%;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566.10吨,比2007年减少0.95%,占排放总量的58.84%

2008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69761.68吨,比2007年减少2003.37吨、减少2.79%。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7479.68吨,比2007年减少2.79%,占排放总量的96.73%;社会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282吨,比2007年减少2.81%,占排放总量的3.27%

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增减变化见表2-1

2-1

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单位:吨

2005年排

放量

2006年排

放量

2007年排

放量

2008年排

放量

与上年比较(%)

化学需氧量

29084.62

31381.44

30043.06

29856.22

-0.62

其中:工业

11027.62

11444.81

12308.34

12290.12

-0.15

生活

18057.00

19936.63

17734.72

17566.10

-0.95

二氧化硫

71751.97

74459.96

71765.05

69761.68

-2.79

工业

70184.97

72796.96

69417.05

67479.68

-2.79

生活

1567.00

1663.00

2348.00

2282.00

-2.81

(二)各区、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增减变化见表2-2

2-2

区、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单位:吨

地区

化学需氧量

二氧化硫

2005

2006

2007

2008

2005

2006

2007

2008

西宁市总计

29085

31381

30043

29856

71752

74460

71765

69762

城东区

982

1611

945

2539

754

871

700

577

城中区

1294

1628

1292

3167

205

88

154

198

城西区

6072

6241

4970

1322

260

214

231

210

城北区

8942

7950

9199

8953

13284

10519

11440

11507

大通县

9773

10844

10883

11150

54712

56998

55622

53370

湟中县

1293

1752

1878

1569

2035

3110

3091

3428

湟源县

728

798

876

1156

470

474

526

472

(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列前五位的行业依次为化工、农副食品加工业、电力、黑色金属冶炼、食品制造业和有色金属冶炼业,累计排放量占到全市重点调查单位排放总量的83.11%

2008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主要来自电力、有色金属冶炼、黑色金属冶炼、化工、非金属矿制品业和建材工业,占全市重点调查单位排放总量的90.96%,其中电力占全市重点调查单位总量的65.19%

(四)减排方向及途径

西宁市属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以火电、化工、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加工为主。"十一五"期间,全市GDP增长主要靠基础设施建设及上述行业拉动。

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主要靠建成投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来完成;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主要通过现有火力发电企业脱硫设施的建设及关停小火电来实现。

三、2009年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COD)新增量预测

2009年化学需氧量(COD)新增量2405.94吨,其中,工业新增1941.66吨,生活新增457.41吨。

1、工业

新增工业COD排放量=2005COD排放强度×2009GDP×扣除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和监测与监察系数后的GDP增长率(%)。2005COD排放强度=2005年工业COD排放量(万吨)/2005GDP(亿元)

西宁市2005GDP237.57亿元,工业COD排放量为1.22万吨。2009GDP464.4亿元(2008GDP422.19亿元)根据国家规定及西宁市具体情况,确定4个低COD排放行业为电力业(火力发电)、黑色金属冶炼业(钢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建材)、有色金属冶炼业。

监测与监察系数取决于监测与监察达标率。监测与监察达标率=监测达标企业数/监测企业总数×0.5+监察达标企业数/监察企业总数×0.5

在不考虑监察系数的情况下,按10%GDP增长率预计,2009GDP464.4亿元(扣除低排放行业后2008GDP增长率9.83%)、工业COD新增量为1941.66吨。

2、生活

新增生活COD排放量=新增城镇人口(万人)×西宁市人均COD产生系数×365×10-6。新增城镇人口=上年城镇常住人口数×城镇人口增长率。

2008年全市人口为132.9万人,2009年按年均1.60%增长率预计,城镇人口将达到135.02万人,2009年较2008年新增2.12万人。预计2009年生活COD新增464.28吨。

(二)二氧化硫(SO2)新增量预测

2009年二氧化硫(SO2)新增排放量2646.15吨。其中火电行业184吨,非电行业2462.15吨。

预计2009年全市煤炭消耗量774.58万吨,较2008年新增56.34万吨。其中火电煤炭消耗量498.41万吨,较2008年新增34.93万吨;非电煤炭消耗量276.17万吨,较2008年新增21.41万吨。

四、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目标

2009年西宁市计划削减量2304.4吨(省环保厅下达1848吨), 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2万吨以内,较2008年增加2143.78吨,计划预留化学需氧量(COD)存量2042.24吨。

(二)二氧化硫(SO2)减排目标

2009年西宁市计划削减量7947吨(省环保厅下达3512吨),SO2排放总量控制在7.3万吨,较2008年增加3238.32吨,计划预留二氧化硫(SO2)存量8723吨。

五、重点减排项目及预期削减能力

(一)化学需氧量(COD

1、工程减排项目数15个,合计削减量2304.4吨。其中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共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127吨(详见附表1);工业企业通过工程治理项目10个,共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103.4吨(详见附表2)。

(二)二氧化硫(SO2

1、工程减排项目数2个,主要是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工程,预计减排二氧化硫约4530吨(详见附表3);非电企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2个,预计二氧化硫(SO2)削减量360吨(详见附表3)。

2、结构减排项目数4个,合计二氧化硫(SO2)削减量3057吨(详见附表4)。

以上合计8个减排项目,预计二氧化硫(SO2)削减量为7947吨。

六、减排措施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设施。

根据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产业政策,限期淘汰小火电、电解铝、水泥、碳化硅、电石、铁合金等污染严重企业,以及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能力和产品。督促青海桥铝电有限公司于20095月关停单机5万千瓦8#火电机组1台;督促辖区政府按期淘汰青海新型建材工贸公司立窑水泥生产线和西部矿业百合铝业75KV电解槽生产线。

(二)推进工程减排项目建设,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加快推进全市列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中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督促城南污水处理厂尽快完工投运;加强监管,提高西宁市一污、二污的处理率;如期完成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加快推进桥头铝电有限公司512.5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工程,确保在20097月底完成345号脱硫设施建设工程;确保在200910月底完成1.2号脱硫设施建设工程,实现4530吨的SO2削减任务。

(三)推进监督管理工作,深化环保执法进程。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环保准入关。继续开展各类专项环保执法行动,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确保重点排污单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提高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加强对火电、化工、冶金、有色金属等污染负荷大的行业企业考核,并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七、可达性分析

(一)预测的可达性

1、化学需氧量(COD)可达性

2009年在确保西宁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满负荷正常运转和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上半年建成投运,10个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下(见附表12),可完成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2304.4吨,将超出目标削减量456.4 吨,可实现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2万吨的目标。

2、二氧化硫(SO2)可达性

2009年在确保按期完成4项重点工程减排及4项结构减排工程的前提下,可完成SO2减排量7947吨(见附表34),将超出计划削减量4435吨,可实现2009年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7.3万吨的目标。

(二)预测的风险性

1GDP、火电发电量、人口增长率等不超过预测分析值。

2、现有污染源治理设施维持2008年水平,稳定运行。

3、年度减排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运,并稳定发挥减排作用。

八、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督促西宁市三污、大通、湟中、湟源三县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建成,确保2010年正常投运;督促西宁市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在20095月底前建成投运。(此项任务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建设局、辖区政府负责协调推进)

(二)加大重点地区和流域工业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力度,按期完成列入计划中的青海威斯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见附表2)削减化学需氧量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完成1103.4吨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产、关闭,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限产限排。(此项任务由当地政府负责)

(三)加强环境监管,有效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提高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此项任务由各区、县环保部门负责)

1、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将国控和省控重点企业排放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

2、加大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和监控中心建设。确保西宁市监控中心在6月底前投入运行,20096月底前,全面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并与环保监管部门实现联网,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的重点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在6月底之前完成前两批计划中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一步扩展清洁生产审核范围,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4、严格环境执法。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产、关闭;对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

(四)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市发改委要将减排目标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的重大项目及资金投入;按期关停桥电铝电股份公司25万千瓦小火电的关停任务,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向国家发改委进行上报,及时办理关停小火电确认书。市经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和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中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市建设局、市水务局要对全市城市污水厂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管,负责监督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化、市场化运营。市财政局要积极落实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资金,加大对减排重点工程的资金支持,建立污染减排奖励资金。市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核查验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负责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对未按期建成治理设施或者建成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要依法查处;负责监督排污单位实施在线监控,每年制定实施安装和联网计划,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行必要的限期整改或关停。市统计局要定期向减排办提供社会经济发展和全市用煤量、发电耗煤量、主要产品产量等有关统计数据,为减排核查核算提供依据。工商部门对列入关停、淘汰的企业要及时吊销营业执照;供水、供电部门要及时办理断水、断电证明材料;市监察局要加强对污染减排的监督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或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污染减排良好氛围。

九、保障措施

(一)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严格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宁政〔200837号)精神,对全市污染减排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区、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工作负总责,要确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制定年度削减计划,及时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指标及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二)严格实施联合会审和环保审批。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建设、金融、统计和环保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促进污染减排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清洁生产水平、区域生态功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其环评文件。各区、县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得引进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建设项目。各级发展改革委、环保、国土、建设、工商、规划部门要实行部门联动,协同把好准入关,对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引进、不予审批。对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得到批准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委、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国土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金融机构不予贷款,电力机构不得供电,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开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三)以重点企业治污为突破,加强区域污染防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重点污染源年度治理计划,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确定的污染治理项目,按期完成全市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目标和湟水河流域治污目标。

(四)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实行持证排污。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五)要加强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对污染源进行动态管理。做好东川工业园区、生物园区、南川工业园区、甘河工业园区等园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钢铁、硅铁、水泥、有色和化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等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开展煤烟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各类燃煤锅炉进行治理改造,于2009930日前完成市区内燃煤型工业窑炉,采暖锅炉和茶浴炉的集中整治,通过淘汰、更新改造等措施,做到全面达标排放。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各地区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合理开发各类资源,努力形成低消耗、少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增长模式。经济综合部门要在相关重点行业组织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七)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污染减排投入机制。污染减排任务艰巨,区、县政府要加大对污染减排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污染减排项目。要切实加强队伍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

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紧密围绕2009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期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做出不懈努力。

附:1、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表

2、工业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项目表

3、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表、非电力行业二氧

化硫减排项目表

4、淘汰、关停企业项目表

5、西宁市2009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

附表1

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企业名称

投运时间

规模(万吨/日)

2009年新增削减量()

1

城中区

城南新区污水处理厂

2009.05

2.25

850

2

大通县

大通县污水处理厂(一期)

2009.10

1.5

130

3

大通县

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处理

2008.12

0.4

147

4

城东区

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2010.09

10.0

年内完成工程量的65%

5

湟中县

湟中县污水处理厂

2010.06

0.5

年内完成工程量的80%

6

湟源县

湟源县污水处理厂

2010.06

0.5

年内完成工程量的80%

1127

附表2

工业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项目表

序号

责任单位

企业厂名称

工程内容

预计投运时间

是否属于

环统范围

2009年新增削减量(吨)

1

城北区

青海威斯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废水治理

2009.09

122

2

城北区

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治理

2009.06

248.4

3

城北区

青海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废水治理

2009.10

1

4

城东区

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治理

2009.06

8

5

大通县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

污水回用改造

2009.08

50

6

大通县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污水回用改造

2008.12

50

7

大通县

西宁张氏集团大通仔猪繁育基地

废水综合治理

2009.06

437

8

大通县

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综合治理

2009.07

167

9

大通县

大通种猪场

废水综合治理

2008.09

10

10

大通县

大通民亨皮毛加工厂(上年结转)

废水治理

2008.06

10

1103.4

附表3

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表

序号

责任

单位

电厂名称

机组

编号

装机容量

(kW)

治理技术

试运行时间

计划总投资(万元)

SO2减排量

()

1

大通县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2号脱硫系统建设工程

345号机组

37.5

烟气脱硫

2009.07.30

18000

3600

2

大通县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1号脱硫系统建设工程

12

机组

25

烟气脱硫

2009.10.30

930

4530

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表

序号

责任

单位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试运行

时间

计划总投资(万元)

SO2减排量()

备注

1

西宁市

黑色金属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锅炉除尘脱硫技术改造

2008.09

668

160

上年结转

2

大通县

有色金属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分公司

碳素煅烧3号回转窑脱硫改造

2008.12

1000

200

360

附表4

淘汰、关停企业项目表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关停规模

关停时间

2008年环统排放量(吨)

2009年预计削减量(吨)

备注

COD

SO2

COD

SO2

1

西宁市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

75kW火电机组

2008.01

895

895

2008年国家从6月份认定

2

西宁市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

85kW火电机组

2009.05

3496

2039

3

西宁市

青海新型建材工贸有限公司

淘汰1号机立窑年产水泥

7.2万吨

2009.10

79

13

4

西宁市

西部矿业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淘汰75KV电解槽

2009.10

657

110

5127

3057

附表5

西宁市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废气(14家)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名称

630105

22659130-9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30121

71049588-8(01)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电解铝分公司

630121

22659250-4

青海省新型建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630121

71050294-5

青海大通元朔水泥有限公司

630121

71049404-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630121

71040456-0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630121

71054585-7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630121

71049588-8(02)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

630122

22688419-5

青海西部矿业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630123

22690095-X

青海华电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630123

71054731-8

青海华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630122

78143489-8

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

630122

71044928-3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铅业分公司

630122

71056701-X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锌业分公司

西宁市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废水(16家)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名称

630102

22658977-8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30102

22667182-7

西宁张氏实业(集团)畜禽制品有限公司

630102

71046909-X

青海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30102

71052398-1

青海雪舟三绒集团毛纺织有限公司

630105

22658062-6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630105

22659130-9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30105

66190198-1

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

630105

71059886-0

青海威思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630105

75740934-2

青海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

630121

22658065-0

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30121

71049588-8(02)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

630121

71049404-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630121

22659241-6

青海苏青氯酸盐有限责任公司

630122

71041977-0

青海西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630122

71044773-9

青海省海湖藏毯有限公司

630122

71056701-X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锌业分公司

污水处理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名称

630102

71043570-3

西宁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630104

71742274-5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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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