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城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巡查监管、监督考评、奖惩激励等工作机制,下放事权管理能力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水平都有了新的提高。为了鼓励先进,不断推进城管体制改革进程,决定对在市级各部门的年度专项考核中成绩优秀的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各奖励50万元。奖励经费严格按照《西宁市城市管理"以奖代拨"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使用。
希望各城区继续发扬成绩,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各城区、各部门牢固树立城市管理"一盘棋"的思想,不断总结事权下放以来的运行情况和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下放事权管理和市政公用设施管护的新机制、新模式,不断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