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人民政府、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两市强化联防联控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已经两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16日
西宁市人民政府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两市强化联防联控做好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冬季联防联控的相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西宁市、海东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持续改善,特对两市冬季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以下简称为冬防联控行动)做出如下安排:
一、冬防联控行动的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时间:从2013年12月20日起到2014年3月底,组织开展冬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为期112天。
(二)联防联控范围:西宁市四区三县(重点区域:城东区、城西区、城中区、城北区及东川、南川、生物园区);海东市一区五县(重点区域: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乐都区、平安县、互助县)。
二、冬防联控行动的工作目标
通过"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施策、统一标准",组织开展西宁和海东两市冬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使扬尘、煤烟型、机动车、工业企业污染得到基本遏止,两市市区及周边地区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得进一步改善,实现提升二级天气质量、减少三级天数、杜绝连续三级以上的天气。
三、冬防联控行动的重点措施
西宁市、海东市在全面落实各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联防联控工作:
(一)全面防控裸露地表扬尘。
1.对两市所有裸露地表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前期已开展过覆盖的裸露地表进行检查,发现密目网覆盖有缺漏的地块进行补充覆盖,达到全覆盖的标准要求后采取浇灌、洒水措施,对尚未落实覆盖措施的,于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覆盖,并采取浇灌、洒水措施,使其上冻,防止二次扬尘。
2.充分利用洒水车、喷雾车和灌溉管线对两市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和周边裸露地、道路绿化带及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裸露地块根据实际条件采取洒水、浇灌措施,使其上冻,减少扬尘污染。
(二)严控市区机动车污染。
1.实行大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在市区禁行措施,引导其从城区外围道路通行。
2.落实黄标车车辆限行措施,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加大处罚力度,禁止"冒黑烟"车辆和外埠机动车排气不达标车辆进入市区,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查处力度;控制高污染车辆进入两市市区主要道路。开展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日常检查,有效减轻机动车排气污染。
(三)强化施工工地扬尘防控。
1.2013年12月20日前,两市分别对所有拆迁工地、渣土挖运现场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进行清运,并对清运后的场地采取覆盖和洒水措施,对无法清运的采取全部覆盖和洒水措施。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3月底期间,达不到扬尘防治要求的拆迁、渣土挖运行为,停止所有作业。
2.落实冬季停工施工工地和停产商砼企业的物料规范堆存、裸露场地硬化、覆盖、洒水等必要的防扬尘措施。冬季继续进行施工的工地和生产商砼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扬尘防控措施,必须达到"五个100%"的标准要求,凡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和混凝土生产。
3.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弃土场和建筑垃圾填埋场区域的压实、覆盖、洒水上冻等措施,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3月底期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倾倒渣土、建筑垃圾的必须落实扬尘防治要求后,经城管等相关部门核实审批后方可入场倾倒。
4.统一渣土车拉运管理,对所有渣土车实行密闭化改造,逐步实施公司化运营,实现两市渣土车统一标准,统一登记备案管理。
(四)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
1.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3月底期间,对两市市区及周边从事有熔炼、冶炼、铸造、破碎等的小型加工生产企业和生产加工、采暖使用燃煤锅炉、炉窑的小型加工生产企业全部采取停产措施。
2.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3月底期间,对铁合金企业、烧结、球团生产企业采取限产措施,对废气污染处理设施不全、处理效率不高或污染物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铁合金、烧结、球团生产企业实行停产措施。
(五)巩固道路扬尘防控成果。
加大道路清扫、洒水、保洁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机械化清扫设备,增加道路清扫频次,并根据气候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使用洒水车、喷雾车对道路进行洒水、喷雾降尘。
(六)做好车用油品提升工作。
严格实施油品管理和检测。禁止高硫量及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油料流通和销售。按照国家要求,两市于2013年12月底前销售的国标汽油全部升级到国Ⅳ标准。
(七)管控劣质煤炭经营销售市场。
1.从经委、工商、质监、交通、交警等部门抽调人员充实现有渣土车辆检查站,对煤炭运输车辆进行24小时检查,对进入西宁市、海东市的劣质煤炭运输车辆进行查扣。
2.对现有堆煤场所和煤制品加工企业煤质进行检测,劣质煤炭及其制品一律不得销售并限期清运。
(八)统一落实巡查、检查机制。
1.对影响地区污染的焚烧垃圾、树叶等现象及时制止,对发现的居民使用小火炉冒黑烟现象,及时劝导采用优质燃煤。对发现的商户使用劣质煤、私设小煤炉、小企业违规生产等问题及时查处。
2.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巡查检查,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门店向城管部门反映,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两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统一进行组织、协调、督查以及指导工作。西宁市、海东市人民政府牵头辖区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形成党政同责、政府施策、区县落实、人大政协督导、纪检跟进、相关部门履职、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两市及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报相关信息,共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强化两市治理任务落实。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两市各相关部门加大联合统一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严打态势,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四)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对极端天气及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凡是连续出现三级以上天气,两市政府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预案采取相应的限产、限排、停工、停运措施。
(五)营造社会氛围。深入宣传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控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动员两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曝光,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