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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西宁市四区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2022年度末尾淘汰情况公示

2023/03/27 1.8w 阅读 396 点赞

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终考核评估的通知》(宁医保局发〔2023〕10号),按照分级管理经办的原则,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对西宁市四区范围内(城东区、城西区、城中区、城北区)定点医药机构2022年度医保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了年终考核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按照综合评估分值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和只开展门诊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进行排名,依据排名情况对定点零售药店按照4%比例、只开展门诊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2%的比例拟进行末尾淘汰。同时,按照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保“两定”机构管理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2〕114号)规定,全省联动执行。现将西宁市四区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2022年度拟末尾淘汰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4月2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至西宁市医疗保障局。

受理电话:0971-4512016、0971-4512012。

附件:


附件1:西宁市四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拟末尾淘汰名单.xlsx

附件2:西宁市四区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拟末尾淘汰名单.xlsx


       2023年3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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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