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工作需要,拟对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予以废止,对部分政府规章予以修改和废止。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改和废止部分市级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组织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将见发送至电子邮箱:xnssfjlff@163.com。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宁市司法局立法科,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139号,邮编:810008。
3. 通过来电或者传真方式反馈意见,请致电:0971-615032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
附件: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建议(征求意见稿 )》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
西宁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26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建议(征求意见稿 )》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