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2024〕4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2025年度草畜平衡管理工作,结合《2024年度青海省草原监测报告》及2024年度西宁市天然草原综合监测结果,现将2025年度西宁市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公示如下:
西宁市2025年度天然草原理论载畜量 | |
区县 | 理论载畜量(万羊单位) |
西宁市 | 65.86 |
大通县 | 26.87 |
湟中区 | 24.82 |
湟源县 | 14.17 |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