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及社会保险收支情况,现将西宁市2025年1-12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情况及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西宁市2025年1-12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主要指标
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7日
附件
西宁市2025年1-12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主要指标
现将2025年1-12月西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情况及基金收支情况公示如下: